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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判詞重點長青網文章

2018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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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2月07日 06:35
2018年02月0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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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公民抗命示威者已預料受罰,亦願意受罰,行動亦須是和平非暴力。惟本案3名上訴人不但犯法,行為亦涉及暴力


‧認同上訴庭說法,即以香港目前的情況,對於涉及暴力和大規模的非法集結案,阻嚇性和懲罰是有相當必要,就算如本案涉及相對較低程度的暴力亦不會被寬大處理,法庭若有充份理由可判即時監禁。若有示威者使用暴力,或擔任領導角色煽惑他人,罪責則較大


‧上訴庭指引不應有追溯力,不適宜將新訂的判刑指引套用於3人的上訴案件,以免3人會被判處較為嚴厲的刑罰

‧有關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的「歪風論」,終院指沒證據顯示上訴人受他人慫恿犯案,但楊似乎以此作為加刑理由,這是忽略了個別上訴人的罪責,及將他人的罪責加諸3人身上,這並非判刑的適當基礎

資料來源:終院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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