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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未收到黃浩承諾支付資金壹傳媒出售《壹週刊》交易告吹長青網文章

2018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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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2月03日 06:35
2018年02月0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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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壹傳媒(282)出售香港及台灣《壹週刊》交易擾攘逾半年,最終告吹。集團指由於仍未收到買家黃浩承諾支付的資金,故終止交易。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指,集團一直希望完成交易,尋求法律意見後,有信心可全數沒收黃浩逾8,000萬元保證金。他又指,《壹週刊》會繼續經營及出版,暫未有計劃再出售。


記者:陳雪蕾

《壹週刊》賣盤出現戲劇性結果,黃浩接受傳媒訪問時聲稱他處於被動,「壹傳媒換了管理層兩日不到,事情改變了」。壹傳媒非執行主席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直斥指控荒謬,「今次已經係黃浩第四次找藉口,重點係佢冇畀錢!」他指已就能否控告黃浩尋求法律意見。


張劍虹亦指集團一直希望完成交易,「唔係就唔會簽安全港完成協議,又做咗咁多嘢」。問到今次是否黃浩的責任,他說不便評論,但指「責任喺邊度?就係因為我哋收唔到錢!」


CEO:會繼續營運

對於黃浩聲稱曾多番用不同方法匯款但不果,Mark Simon指集團接受任何付款方式,不明白黃浩為甚麼認為交易有問題,指「佢哋可以繼續畀錢!」壹傳媒去年7月宣佈以3.2億元出售港台《壹週刊》予由黃浩牽頭的財團,原本預期10月完成,但一拖再拖,並將交易一拆為二,先出售香港《壹週刊》,至上月初壹傳媒公佈主要交易安全港(香港壹週刊業務)已完成,但未幾又發現黃浩未能將款項電匯至壹傳媒指定的銀行賬戶。


壹傳媒昨開市前停牌,宣佈將黃浩未付款行為視作其終止交易,集團將就可行的補償方案尋求法律意見。集團指由於已將有關轉讓安全港資產及相關知識產權擁有權的完成文件簽妥並存置於買方律師,由於交易告吹,已要求對方即時退還全部有關文件。壹週刊廣告股份連同所有與壹週刊廣告有關或使其得益之相關知識產權擁有權,將繼續歸該集團所有。該股下周一復牌。


按壹傳媒早前發出的相關交易的公告,黃浩已就交易給予初步保證金6,000萬元,另加每月最多500萬元的補償金,若買方故意違約,賣方有權沒收初步保證金。張劍虹說,據其了解,該筆保證金共涉款逾8,000萬元,尋求法律意見後,認為壹傳媒一毫子都不用退還。


對於《壹週刊》未來去向,Mark Simon回應指公司會繼續經營《壹週刊》,亦毋須黎智英注資,下一步就是「keep being Next」。張劍虹亦指,《壹週刊》會繼續營運,不受任何影響,風格亦不變。至於未來會否再打算出售,他未有正面回應,「啱啱先接番嚟,冇諗咁多住」。他指,若有任何消息會再公佈。


壹傳媒工會指同事在前景未明的情況下工作,盼管理層盡快向《壹週刊》員工交代往後的營運安排和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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