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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新界鄉郊非法填塘、傾倒廢物情況嚴重。申訴專員公署發現,規劃署過去4年就46宗非法填塘個案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但當中3宗無要求違規者將被填平的魚塘恢復原面貌,只要求種草美化。
公署發現,規劃署於2006年至2017年10月期間,就私人土地傾倒建築廢物及堆填活動發出851宗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佔用人中止違例發展,但只有66宗即不足一成個案,在發出通知後3個月限期屆滿前獲遵辦;期間14宗3年未處理,3宗長達5年未處理;過去12年只有136宗成功檢控,即每年平均11宗,平均罰款約4.5萬元。
周六日少巡查傾倒廢物
調查發現,規劃署在2013年1月至2017年10月,就46宗非法填塘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當中逾半魚塘位處具生態價值地區,但有3宗個案署方只要求種草美化受破壞土地。申訴專員劉燕卿指魚塘有生態價值,署方應考慮保護具生態價值的地帶免受破壞。她又批評署方執法緩慢,欠阻嚇作用,「對謀取利益而罔顧法紀嘅人造成誘因」。
公署也發現於2016年1月至去年10月期間,環保署就偏遠地區巡查傾倒廢物的情況共作971次巡查,但逾9成巡查在平日辦公時間進行,同期只有18宗檢控。劉指違規者只要在周末或假日非法傾倒廢物,署方就難以截獲涉案人,要求署方加強周末及假日執法。至於天水圍「嘉湖山丘」個案,劉指嘉湖山丘周邊私人土地發展狀況不斷有變,敦促規劃署及環保署繼續密切跟進事件。
規劃署回應指,該3宗毋須恢復魚塘狀況個案的土地非位於有生態保育價值地帶內。當中兩宗個案的土地,在違例發展前部份是植被地,只有小部份是池塘。
■記者譚靜雯
公署發現,規劃署於2006年至2017年10月期間,就私人土地傾倒建築廢物及堆填活動發出851宗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佔用人中止違例發展,但只有66宗即不足一成個案,在發出通知後3個月限期屆滿前獲遵辦;期間14宗3年未處理,3宗長達5年未處理;過去12年只有136宗成功檢控,即每年平均11宗,平均罰款約4.5萬元。
周六日少巡查傾倒廢物
調查發現,規劃署在2013年1月至2017年10月,就46宗非法填塘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當中逾半魚塘位處具生態價值地區,但有3宗個案署方只要求種草美化受破壞土地。申訴專員劉燕卿指魚塘有生態價值,署方應考慮保護具生態價值的地帶免受破壞。她又批評署方執法緩慢,欠阻嚇作用,「對謀取利益而罔顧法紀嘅人造成誘因」。
公署也發現於2016年1月至去年10月期間,環保署就偏遠地區巡查傾倒廢物的情況共作971次巡查,但逾9成巡查在平日辦公時間進行,同期只有18宗檢控。劉指違規者只要在周末或假日非法傾倒廢物,署方就難以截獲涉案人,要求署方加強周末及假日執法。至於天水圍「嘉湖山丘」個案,劉指嘉湖山丘周邊私人土地發展狀況不斷有變,敦促規劃署及環保署繼續密切跟進事件。
規劃署回應指,該3宗毋須恢復魚塘狀況個案的土地非位於有生態保育價值地帶內。當中兩宗個案的土地,在違例發展前部份是植被地,只有小部份是池塘。
■記者譚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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