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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轟無法無天促選舉呈請長青網文章

2018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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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1月28日 22:33
2018年01月28日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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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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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選舉主任以法律意見稱,香港眾志提倡的民主自決不符《基本法》,而周庭既為眾志創黨成員,又在提名表格自願在政治聯繫一欄填上眾志,判斷周庭並非真心真誠簽署確認書,裁定周參與港島立法會補選提名無效。資深大律師梁家傑炮轟,DQ決定無法無天,呼籲周庭必定要提出選舉呈請;法律學者張達明亦質疑,事件是赤裸裸的政治審查。
張達明:赤裸裸政治審查
選舉主任鄧如欣以3頁共11個段落的通知書附件,向周庭解釋提名無效理由。文件指出,眾志的最高綱領是民主自決,2016年在《明報》發表的「自決運動路線圖」文章,提及推動香港前途公投及「公投應該包括獨立和地方自治等選項」。鄧稱,考慮法律意見後認為,民主自決違背《基本法》,周庭為創黨成員及長期出任不同角色,創黨意圖必定為推動民主自決主張。上述因素證明,周在簽署確認書時,沒有真心及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提名因而無效。
資深大律師、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批評,選舉主任DQ周庭理由無法無天,質疑以眾志綱領DQ是「搞株連,非常犯駁,法律觀點求求其其、無法律基礎可言」。他認為,事件非同小可,周庭有必要進行選舉呈請,否則選舉制度後果堪虞。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也批評,今次是赤裸裸的政治審查,選舉主任作提名無效決定前,並無向周庭了解主張,單純按其所屬政治組織綱領,及其成員身份,就斷定周不擁護《基本法》,「完全凌駕法律!連基本程序公義都唔遵守,係人治做法,唔係法律所容許」。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系教授陳弘毅則表示,2016年立會選舉中,選舉主任否決陳浩天參選資格的選舉呈請,去年完成審理後,仍待法庭宣判,預料若上訴至終審法院仍需2年間,屆時終院可對參選人資格問題,作出明確及權威論述。他認為陳浩天案與周庭情況相似,認為終院對陳案的判決會對周庭個案,有關鍵影響。
■記者鄭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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