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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60萬向會長公司租器材長青網文章

2018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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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1月25日 07:22
2018年01月25日 07:22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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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翻查賬目,泳總過去4年毫不避嫌向會長王敏超的公司進行採購,支付近60萬元作器材租賃費用;泳總指,按指引有關金額未須招標。有議員認為泳總應盡量避免利益衝突,向公眾解釋向王採購的原因。
稱按指引未須招標
根據賬目,泳總在2014至2016年間一共作出3筆關連交易,全部都是涉及向一間「藝高康體發展有限公司」租用器材,3年間向藝高支付的金額超過53萬元。
賬目披露,藝高由泳總會長王敏超持股21%,公司註冊文件顯示,公司其他股東及董事包括楊偉雄和內地人張道林,二人都是王敏超任董事長的雅高資產管理集團的高層,銜頭分別是董事及董事中國事務總裁。
賬目未有交代交易詳情,泳總回覆時指有關費用是「船隻的燃油和人工費用」,並透露2017年亦再有向藝高支付約5.6萬元。對於2015年金額達22萬,泳總解釋當中約16萬是直接支付船公司的租賃費,餘款才是支付藝高的燃油和人工費用。
泳總稱根據採購指引,購物金額達20萬以上、或租用器材和服務費達50萬以上才須公開招標。
泳總賬目只申報了涉及藝高的關連交易,惟根據《蘋果》取得的泳總2018年日記簿,日記簿由「大誠日記有限公司」設計及印刷,大誠日記的股東為古汝誠及古汝龍,而泳總水球委員會義務秘書古汝發則全資擁有一間「大誠紙品鍍膠有限公司」。記者向泳總查詢大誠日記股東是否古汝發的家人、合約涉款多少、採購有否招標等問題,但會方一概未有回覆。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泳總人員應盡量避免利益衝突,即使按程序毋須招標,但亦應解釋要向關連公司採購的原因。
■記者林偉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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