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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律政司長知法犯法】甫上任即被揭屯門物業僭建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前晚深夜突發稿自爆名下的南區物業有三處違法改裝。《蘋果》發現,有關物業就是鄭剛斥資6,200萬購入的淺水灣單位,並發現該單位有多處與圖則不符之處,包括兩處涉及外牆窗戶改動。根據鄭去年簽署的買賣協議,鄭不但視察過單位,而且知悉單位有未經政府批准的僭建,同意放棄追討的權利;有議員批評她明知有僭建都照買,促她到立法會交代。
記者:林偉聰 梁御和 趙雅婷
鄭若驊前日到電台接受訪問時,被主持問及其他物業有否僭建,當時她並無正面回應,至當晚深夜11時許方透過律政司發聲明,自揭名下的南區物業有三處沒有登記紀錄的改裝,並指全部改裝均於買入時已存在,已指派認可人士代為向屋宇署報告,部份修正會盡快展開,由於其中兩項改動牽涉外牆,正等待屋苑的物業管理委員會批准。
《蘋果》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發現鄭在南區的物業是一個位於淺水灣道海峰園低層單位,記者昨日到單位外視察,發現有多個與圖則不符之處。例如向海主人房的套廁,原本置中的窗戶被拆去,新窗戶向左移並稍為擴闊,對正洗手盆位置,估計改動可以增加坐廁及右邊浴缸的私隱度;在單位向山一面的廚房,按圖則應該有兩個獨立小窗戶,但現時就被改成一個較大的窗戶。兩項窗戶改動都涉及拆除外牆,由於外牆屬結構一部份,因此必須向屋宇署申請。
轉讓樓契未正式註冊
另外,露台的鐵欄亦有改動,原本垂直的設計被換成向外弧形鐵欄,懷疑就是鄭若驊聲明所指的另一個未經申請改動。
至於單位最明顯的改動,是將主人房半幅外牆拆除,改裝成整落地玻璃;不過根據紀錄,業主在2008年曾就該項改動入則向屋宇署申請並獲批,因此並非僭建。根據屋宇署紀錄,海峰園有不少入則改動的申請紀錄,部份與鄭若驊購入單位的改動類似,例如擴闊窗戶、以其他物料改建露台圍欄等,不過鄭的單位未有申請。
根據資料,鄭若驊於去年8月31日簽訂購入上述單位的買賣協議,單位建築面積2,400方呎,實呎1,961,成交價6,200萬元。協議條款列明鄭已經視察物業,並同意按現狀購入,協議並由鄭本人簽名。
上述協議尚有一份附帶合約,在去年8月中由買家、賣家和經紀三方一同簽署,買家鄭若驊由丈夫、前工程師學會會長潘樂陶代簽。合約內容列明鄭若驊一方已知悉物業有未經政府批准的僭建、加建或改建,即使賣家不保證改動是否合法,她都同意不向賣家作任何索償;另外合約亦有地產經紀的免責條款,指經紀已向買賣雙方講解有關僭建狀況,並建議他們先諮詢律師及專業人士意見,種種條款都顯示鄭若驊是在明知物業有僭建的情況下購入。
轉讓單位的樓契在上月簽署,但一直未有土地註冊處提交,之後發生了鄭若驊屯門別墅被揭僭建事件,樓契延至本月中才交付土地註冊處,但至今仍未正式註冊。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淺水灣單位的買賣合約早於去年8月31日簽訂,當時的文件顯示她早知悉物業有僭建物,時隔至今已數個月,「買咗咁多個月都唔處理,究竟幾時先處理呢?」陳淑莊質疑,鄭若驊是因為甫上任被揭屯門的物業僭建,方着手處理其他物業的違法狀況,她批評鄭「身為專業人士,明知有僭建都要買」。
記者:林偉聰 梁御和 趙雅婷
鄭若驊前日到電台接受訪問時,被主持問及其他物業有否僭建,當時她並無正面回應,至當晚深夜11時許方透過律政司發聲明,自揭名下的南區物業有三處沒有登記紀錄的改裝,並指全部改裝均於買入時已存在,已指派認可人士代為向屋宇署報告,部份修正會盡快展開,由於其中兩項改動牽涉外牆,正等待屋苑的物業管理委員會批准。
《蘋果》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發現鄭在南區的物業是一個位於淺水灣道海峰園低層單位,記者昨日到單位外視察,發現有多個與圖則不符之處。例如向海主人房的套廁,原本置中的窗戶被拆去,新窗戶向左移並稍為擴闊,對正洗手盆位置,估計改動可以增加坐廁及右邊浴缸的私隱度;在單位向山一面的廚房,按圖則應該有兩個獨立小窗戶,但現時就被改成一個較大的窗戶。兩項窗戶改動都涉及拆除外牆,由於外牆屬結構一部份,因此必須向屋宇署申請。
轉讓樓契未正式註冊
另外,露台的鐵欄亦有改動,原本垂直的設計被換成向外弧形鐵欄,懷疑就是鄭若驊聲明所指的另一個未經申請改動。
至於單位最明顯的改動,是將主人房半幅外牆拆除,改裝成整落地玻璃;不過根據紀錄,業主在2008年曾就該項改動入則向屋宇署申請並獲批,因此並非僭建。根據屋宇署紀錄,海峰園有不少入則改動的申請紀錄,部份與鄭若驊購入單位的改動類似,例如擴闊窗戶、以其他物料改建露台圍欄等,不過鄭的單位未有申請。
根據資料,鄭若驊於去年8月31日簽訂購入上述單位的買賣協議,單位建築面積2,400方呎,實呎1,961,成交價6,200萬元。協議條款列明鄭已經視察物業,並同意按現狀購入,協議並由鄭本人簽名。
上述協議尚有一份附帶合約,在去年8月中由買家、賣家和經紀三方一同簽署,買家鄭若驊由丈夫、前工程師學會會長潘樂陶代簽。合約內容列明鄭若驊一方已知悉物業有未經政府批准的僭建、加建或改建,即使賣家不保證改動是否合法,她都同意不向賣家作任何索償;另外合約亦有地產經紀的免責條款,指經紀已向買賣雙方講解有關僭建狀況,並建議他們先諮詢律師及專業人士意見,種種條款都顯示鄭若驊是在明知物業有僭建的情況下購入。
轉讓單位的樓契在上月簽署,但一直未有土地註冊處提交,之後發生了鄭若驊屯門別墅被揭僭建事件,樓契延至本月中才交付土地註冊處,但至今仍未正式註冊。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淺水灣單位的買賣合約早於去年8月31日簽訂,當時的文件顯示她早知悉物業有僭建物,時隔至今已數個月,「買咗咁多個月都唔處理,究竟幾時先處理呢?」陳淑莊質疑,鄭若驊是因為甫上任被揭屯門的物業僭建,方着手處理其他物業的違法狀況,她批評鄭「身為專業人士,明知有僭建都要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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