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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對上一次飛行服務隊直升機意外,是2003年一架「海豚」直升機在夜間執勤時,於大嶼山伯公坳失事撞毁,釀成兩名機組人員死亡。民航處調查指意外涉及人為疏忽及警覺鬆懈,並向飛行服務隊提出多項改善建議。
民航處指意外涉人為疏忽
民航處06年公布調查報告,指墜毁的「海豚」直升機未有出現引擎失靈、故障或機身超重等情况,意外涉及人為疏忽及警覺鬆懈,前往執勤前未有留意出事地點能見度低於安全標準,並受到服務承諾20分鐘內到達現場的壓力而高速飛往肇事地點所致。
民航處遂向飛行服務隊提出多項改善建議,包括更改機組人員的值班時間,讓機組人員於當值前有一段時間預備,不用急忙下出勤;訂立飛行危險及風險管理制度;訂明夜間飛行時的最低高度限制;強制執行時佩戴頭盔;以及確定空勤主任在飛行期間坐在椅上及扣好安全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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