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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慧眼:辭職的疑問長青網文章

2018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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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1月17日 07:30
2018年01月17日 07:30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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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Son姐,我剛剛收到新offer,準備轉工。新工想我2月初開始,即係唔夠一個月通知。我有兩個禮拜大假,我想問可唔可以用AL扣假早走?老闆又可唔可以唔批准呢?另外,新公司正式contract要等幾個老闆簽名,要等多一個禮拜。咁我遞唔遞辭職信好呢?等簽咗contract先定照辭先呢?」
可不可以扣未放的大假提早走,公司擁有最終決定權。一家便宜兩家着的做法當然是扣假放你早走,公司不用另付大假錢。不過請人填補空缺的確需要時間,公司不肯放你早走亦無可厚非。要留意的是,即使放你早走,大假期間你仍然算是舊公司的員工。跟足規矩的話,你不能正式開始到新公司上班。所以好聚不如好散,盡量客氣走得好好睇睇,對公司對自己都好。
以你現在的情況來說,能不能早走並不重要,最急切的事你要先解決合約的問題。雖然口頭Offer都有法律效力,但對方反口,或者一拖再拖,法律法例上並不能給你甚麼實際保障。合約都未簽的情況下貿然辭職,你要評估一下是否能接承擔得起涉及的風險。合約條款內容員工福利等等你有權利要知清楚。
不是公司大不大你信不信他們的問題,行走職場幾十年見過很多意想不到,未上班先失業的例子。失驚無神主席大老闆突然有心水人馬要舉薦,誰敢不從?只能以公司架構重組新職位不再需要為理由,通知還未返工的新人不用上班。有因為部門與部門之間的角力權力鬥爭,其中一位老闆諸多阻攔質詢就是不肯簽,結果聘請被迫擱置。
看來你對這份新工作很有興趣,不管多在乎在意,都不能忽略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權益。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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