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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揭違規增車位 遭法團指摘長青網文章

2018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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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1月14日 21:15
2018年01月14日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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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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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荃灣翠濤閣法團被業主揭發經營違規車位多年,法團發通告稱租金撥入屋苑賬目,指摘該名業主「打擊法團為全體居民爭取的經濟效益」。涉事業主則反駁:「犯法就係犯法,唔希望屋苑做非法嘢,令到業主有損失。」地政總署證實,翠濤閣的車位數目超過圖則批准,正諮詢法律意見,若屬違契,不排除向業主追討費用。法團於截稿前未有回應。
居於翠濤閣廿年的鄧先生表示,早前發現屋苑出現「原本唔存在」的車位,其後他取得屋宇署圖則,發現屋苑車位數目超出圖則所批准約30個,並佔用了屋苑的公共地方,他遂向地政總署投訴,希望業主立案法團移除違規車位,他表示,「唔希望自己住嘅屋苑做非法嘢」。地政總署向法團發信要求糾正,法團亦將有關違規車位的劃線塗去。
法團於去年12月29日向業主發出通告,承認有關車位由法團經營,指屋苑入伙時有174個車位及兩個貨車位,其後大業主長實自行將部份公用地方劃出數十個車位放租,形容法團經「多番爭取」後從大業主手上奪回車位的業權及使用權,並將收入全數撥入屋苑賬目,幫屋苑居民減輕負擔。
法團稱為減輕居民負擔
通告點名批評鄧先生,指其行為「打擊法團為全體居民爭取的經濟效益、製造不必要的煩惱」,更指車位數目減少,必然令車位租金增加,屋苑收益亦會減少,是業主「雙重損失」。
鄧先生認為該通告「講到法團好偉大,但係犯法就係犯法」,他擔心一旦地政總署執法,「如果俾人釘契咁點?我哋成班業主都會有損失」,或不幸發生意外,「保險包唔包?到時都係要成班業主畀錢」。
鄧先生表示,法團於十多年前已知道屋苑經營違規車位,但一直未有知會業主。鄧先生亦指,自發現法團經營違規車位,便要求查看屋苑賬目,惟賬目並無列出明細,「到依家都唔知啲租金係咪真係撥入屋苑條數」。
地政總署回覆查詢指,翠濤閣內的私家車及電單車停車位數目比屋宇署核准的建築圖則多,並位處屋苑公用地方,已向業主立案法團發信勸喻糾正。本報多次致電法團辦公室,惟無人接聽。本報向翠濤閣發展商長實查詢,截稿前未獲回覆。
■記者趙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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