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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順:港法院無權管國家行為長青網文章

2018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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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1月14日 20:05
2018年01月14日 20:0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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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再有內地官員就一地兩檢問題拋出新說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昨引用《基本法》第19條,指香港法院對於「國家行為」並無管轄權,由於人大常委會對一地兩檢的決定屬於國家行為,因此其合法性不容質疑。一地兩檢關注組憂慮國家行為會淪為「萬能key」,中央日後可藉此予取予攜。
《基本法》第19條列明,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但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條文並無清晰界定國防及外交外,尚有哪個範疇屬於國家行為。張榮順昨在深圳出席論壇時引用第19條,表示人大常委會確認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符合中國憲法和《基本法》,這個確認行為本身屬於中央處理涉港事務的國家行為,因此無論是決定行為還是決定內容,「其合法性均不容質疑」。
引《基本法》19條
張又批評香港有人為了將一地兩檢問題政治化,「不斷製造法律迷霧」,本質是不接受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香港憲制秩序。不過,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昨天拒絕評論張榮順的說法,並指人大審議一地兩檢期間,無聽過有人以第19條作基礎。
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質疑,國家行為的定義完全是由中央說了算,「變咗做一個『萬能Key』,日後中央想介入香港事務,只要話呢個事務係國家行為就可直接干預,唔使再理《基本法》保障」。
她又批評港府與中央沒有統一立場,內地官員不時拋出新說法,是僭建《基本法》,比釋法更壞,「得閒就你講,得閒就我講,咁究竟邊個版本先係真」。對於張指有人將問題政治化,陳淑莊感到可笑,強調關注組只是想將問題「法治化」,以法治捍衞香港。
■記者陳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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