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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樂陶簽3文件無提地庫長青網文章

2018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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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1月12日 23:35
2018年01月12日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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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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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除了鄭若驊曾在文件簽署確認購入的獨立屋只有地下至二樓3層,其丈夫、工程師學會前會長潘樂陶2012年買入旁邊的3號屋時曾簽署3份文件,列明物業無地庫,買賣協議亦確認買家曾睇樓。換言之潘亦很可能在交易時已知地庫屬僭建。
潘樂陶與長女潘穎欣2012年11月以2,700萬買入海詩別墅3號屋,成為鄭若驊鄰居;但與鄭不同,二人並沒為交易承造按揭。潘在日前聲明稱因「當時工作節奏特別緊張」、「安排未夠周全」而未有就有否僭建物徵詢專業意見,故沒發現僭建物;潘又強調以現狀購入3號屋,即僭建地庫在購入前已存在。
購買前曾視察物業
但翻查紀錄,潘在交易過程共簽過3份文件,包括10月簽訂的買賣協議、為物業加入潘穎欣名字的提名書、及交易當日簽署的樓契,3份文件中的物業描述均一致指物業是由地下、一樓、二樓及天台與花園、車位組成,並無提及地庫。買賣協議中亦有條款列明「買家確認已經視察物業及其傢俬」,並同意以物業現狀交易,潘簽署上述文件時理應意識到地庫非買賣一部份,而很大可能是僭建物。
■記者林偉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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