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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囚斥懲教濫用單獨囚禁長青網文章

2018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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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1月10日 07:34
2018年01月10日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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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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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政府將於今年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向聯合國提交報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正就報告諮詢公眾。社區組織協會關注政府會否如實反映監獄情況,尤其有懲教人員涉嫌濫用單獨囚禁權力。協會促請當局成立獨立懲教監察機制,稍後亦會主動向聯合國提交報告反映實況。
釋囚黃庭軒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去年在囚期間因被另一囚犯用粗口叫罵向懲教投訴,懲教人員要求他填寫報告但多次不收貨,最後反指他「講嘢大聲」,在他刑期最後10天將他單獨囚禁。黃指自己「原告變被告」,所有福利如看電視、運動、散步的時間都失去,「望住四面牆,又諗番屋企人,諗番唔開心嘅事,瞓唔着之餘,情緒都變得唔穩定」。
陳先生則曾在多間院所被單獨囚禁,監倉內光管長期亮着,窗門密封,「唔知日夜時間,好似俾全世界孤立」。他更稱在赤柱監獄被其他囚犯敲詐勒索後,向懲教人員舉報,卻反遭懲教人員報復,要他單獨囚禁。陳先生亦指曾被懲教人員襲擊,包括用手踭壓他心口,要求他不作投訴,他擔心會被報復、加監而未敢提出。
投訴個案「自己查自己」
社區組織協會組織幹事練安妮指,2012至2016年間,懲教署的投訴調查組接獲579宗投訴,只有3宗獲證明屬實。即使在囚人士向太平紳士投訴,大部份案件都交回署方處理,等於「自己人查自己人」。
懲教署回覆指,在囚人士若違反紀律,經紀律聆訊後可處不超逾28天的隔離囚禁;另為保障在囚人士安全等原因,中止與其他人交往不超過72小時,延長時間亦不會超過1個月。署方會根據法例審慎考慮每宗個案,確保沒有在囚人士被不適當或長期隔離。
■記者羅繼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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