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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環集中營:違《基本法》第18條 京一直迴避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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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27日 07:41
2017年12月27日 07:41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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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人大常委會料今通過一地兩檢方案,有法律界中人稱北京至今未交代一地兩檢有何法理依據,不論是人大代表譚惠珠所引用《基本法》條文,還是港澳辦主任張曉明以說了算方式,強調一地兩檢不改變香港行政區劃、不減港人享有權利和自由,就當成有法律基礎。但北京始終迴避核心問題,就是一地兩檢絕不可能符合《基本法》第18條,而北京如此有《基本法》不依,已觸動一些外國政府及投資者神經。
《基本法》第18條寫明,「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另外亦提到列入附件三法例只限於「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一地兩檢觸動外資神經
該法律界中人指,不論是譚惠珠所說《基本法》第18條只針對在港「全境」引入內地法律,還是張曉明所言中央說沒違反就沒違反,客觀結果仍然是一地兩檢令香港某些地方實行內地法律,香港已非「全境」實行香港法例、「全境」更不再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本質上係違反一國兩制同《基本法》嘅原意同立法精神」。
他指一地兩檢已觸動外國政府及投資神經,「外國法治好清楚,法律唔畀做就唔畀做,就算政府都冇情講」,今次北京夾硬落實一地兩檢,已令他們擔心,「日後北京會唔會又話為香港好,話原來《基本法》入面保障私人資產、港幣自由兌換、繼續開放外匯條文,喺某啲情況下又可以唔適用㗎?」直指此舉勢必進一步削弱外國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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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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