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車門夾衫輾婦腳 九巴女車長囚9月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1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19日 07:49
2017年12月19日 07:4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曾獲好市民獎的九巴女車長未待老婦完全落車便關上車門,令老婦的衣服被車門夾住,女車長繼續開車,結果老婦墮地,左腳遭巴士車轆輾過。老婦的左腳兩度截肢,需入住老人院,出現抑鬱及尋死念頭。女車長早前在區院認罪,昨被判囚9個月,停牌3年。
事主兩度截肢有輕生念頭
精神科醫生指老婦鄧妹(86歲)有中度嚴重抑鬱,持續沮喪,不能入睡,有輕生念頭。她左腳膝以上被截肢後需坐輪椅,現入住老人院。鄧婦的孫女婿黃先生對本報表示,家屬在醫療方面已花費幾十萬元,正與九巴商討賠償。他稱嫲嫲以往每年會去多次旅行,慨嘆她身心受創,餘生要人照顧,賠償多少也無補於事。他批評被告非常大意,「冇睇鏡就開車,害死人」。
被告林桂芳(51歲)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事後已辭職。被告在求情信中稱,工作時需於指定時間內循環駕駛多次,壓力甚大,若每次回頭查看車門才開車,便會有延誤。
暫委法官周燕珠指,其實被告只要看一眼,便會知道事主案發時背貼車門,被告非一時失誤,而是嚴重疏忽,她作為司機不能單以壓力大便不顧乘客安危,況且案發時乘客稀少不趕急。法官斥被告令事主變成行動不便,但考慮到被告曾獲好市民獎及做義工,將10個月刑期減至9個月,另停牌3年。
案發於今年1月13日近中午,事主乘九巴在元朗青山公路屏山段落車,但事主右腳仍在巴士地板,被告已關車門,夾住事主的衣服。被告隨即開車,令事主失平衡倒地,左腳被車轆輾過。她送院後證實左小腿和右手都有骨折,左腳做了兩次截肢手術,留院4個月出院。
案件編號:DCCC709/17
■記者黃幗慧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