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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辯稱「鞭打點到即止」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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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19日 07:55
2017年12月19日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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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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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警棍作為手臂延伸」是朱經緯最初向監警會提供的辯解,到了法庭審訊階段,朱經緯雖然花了3天自辯,但未再有提及「手臂延伸」,取而代之是朱描述揮棍的「心路歷程」,他稱力度經過計算,棍頭輕輕鞭打只屬點到即止;又將鄭仲恒歸類為「暴徒」,稱看到他對同袍作出侵犯行為。惟裁判官最終全盤不接納,明言朱的辯解站不住腳、不可接受。
朱經緯用了近一天時間講述人群管制及如何使用警棍,引用「check drills」、「passive、active aggression」警方術語;又謂揮棍最重要是「有認識,有信心,係教唔到㗎」,語氣猶如學堂教官,連裁判官也不滿質疑「我是否在上戰術堂」,催促朱快入正題。
欲示範用棍被官拒絕
朱又多次欲展身手,希望當着裁判官及公眾面前,示範當天如何「點到即止」使用警棍,惟裁判官謝絕示範,指片段已拍到一切,她可以翻看。
說到案發關鍵過程,朱稱任務是要「保衞亞皆老街」,當時人群密麻麻又頻頻衝擊警方,他便掹棍戒備。朱承認包括事主鄭仲恒在內,前後曾對4個人揮棍,但稱只是「裝腔作勢」。裁判官一度質疑第三名男子被朱打至倒地,朱急着澄清是其他警員以手及盾牌推這人,與他無關。
朱稱看到鄭對警員作出「侵略性動作」,即上身突然向右傾,面上「帶着表情」,認為鄭挑戰警員,遂用警棍打其背部,「好似好快、好狠咁,但個力度其實係點到即止」。主控官盤問時質疑朱根本未搞清身份已假定鄭是示威者,朱語帶不屑回應「我點分呢?sorry囉」,朱強調鄭有足夠時間撤離,但屢勸不走,便要承受在場的風險。
■記者歐陽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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