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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被譽為人權大狀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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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19日 07:39
2017年12月19日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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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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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疑遭性侵後被殺的英國駐黎巴嫩大使館職員麗貝卡,其父為香港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1985年於本港律政司署任政府律師,期間參與起草《人權法》,曾是人權監察的活躍成員,有「人權大狀」之稱。
代表游蕙禎DQ案上訴
戴啟思曾參與多宗著名案件,包括1999年代表無證兒童爭取居港權硂2004年代表公屋居民盧少蘭提出司法覆核阻止領匯上市硂2009年代表東涌居民朱綺華對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等等。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去年被高院裁定宣誓無效,取消二人立法會議員資格,其後就宣誓司法覆核案上訴,當時游的代表律師就是戴啟思。
今年中有專欄作家質疑戴啟思藉政治官司謀利,戴啟思接受本報訪問時回應,並無留意有關文章,惟關注坊間有人誤解本港法援及司法覆核制度,他強調現時本港有良好制度阻止濫用法援,更指法援制度保障在本港法院提出訴訟或抗辯的人,不會因經濟能力而無法尋求公義。
戴啟思亦指,司法覆核制度讓市民挑戰政府及公共機構的決定,可保障權利和自由,是政府維持良好管治的基礎。
■記者趙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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