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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救世軍 擅取屬盜竊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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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18日 07:31
2017年12月18日 07:31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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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擺放在油美苑潤美閣門外的舊衣物回收箱,據知已擺放至少六、七年,由救世軍定期取走舊衣物,收益用來推動社區計劃,支援有需要人士,有律師指有關的衣物被視為有價值的物資,不問自取已構成盜竊行為。
據救世軍官網介紹,其循環再用計劃收集二手衣服及物資捐贈,經分類後,於港澳兩地的家品店銷售,收益用於救世軍推行的社區計劃。部份捐贈物資則會直接贈予社會上的弱勢社群如獨居長者、露宿者、釋囚及領綜援人士等。巿民可將衣物物資捐贈至救世軍家品店或存放於救世軍設於各區的回收箱。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要分辨是否干犯偷竊的行為,首先視乎物主將衣物丟到哪個位置,若最終落入垃圾站,二手衣物被視為廢棄物品,取衫者只會被視為拾荒行為;若衣物被放置於回收箱內,衣物是被視為有價值的物資,有人據為己有便屬犯法,有可能惹上官非。
記者莫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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