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片廠爆炸品案 三男囚26至46月官︰沒完成製品但已踏出危險道路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1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16日 06:35
2017年12月1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西貢蠔涌亞視舊片廠串謀製造煙霧彈案,案件昨於高院判刑。法官薛偉成接納涉案爆炸品並非製成品,3名被告僅管有少量製造爆炸品原材料,亦沒造成任何破壞,雖不知道三人為何對爆炸品感興趣,但推斷他們有不軌意圖,只差一步便完成製造爆炸品並可取之使用,終判他們入獄26至46個月。法官特別提到其中一名被告是有為青年,對他判刑感為難,希望三人在獄中反省。記者:蘇曉欣 歐陽聯發


五名被告陳耀成(36歲)、鄭偉成(31歲)、彭艾烈(24歲)、胡啟賦(22歲)及文廷洛(24歲)。5人不認罪受審,胡及文罪脫,陳昨被判囚26個月,鄭判監34個月,而彭則判囚46個月。3名被告於審訊前已被還柙長達31個月,故相信3人只需再服一段較短時間刑期便可出獄。3名被告聞判後表現冷靜,有一半旁聽人士站立鼓掌以示支持,不少人向被告表示「等你」及「加油」。


前年6月警方高調於政改表決前夕拘捕本案5名被告,並指案件與全國獨立黨有關。控方唯一相關證據在於文廷洛曾向警方透露,自己來自全國獨立黨,一眾被告打算於政改表決當日,向警方投擲煙霧彈製造混亂。事後文辯稱當日被警方屈打成招,最終陪審團裁定文罪名不成立。


讚其中一人有為青年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李桂華於判刑後在庭外重申,警方絕不姑息有關的犯罪行為。有記者追問,警方有否調查到被告的犯案動機,李僅稱相信被告犯案與一些遊行示威有關。另外,被問到當時警方收到的情報到底是涉及煙霧彈,還是TATP,李指不評論個別個案。翻查資料,警方當年開記招,指搜獲製造TATP的原材料。


薛官判刑時特別指,被告彭艾烈其中一項管有爆炸品控罪涉及多項原材料,可製造不同種類的爆炸品,包括大殺傷力爆炸品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或造成極大傷亡,刑責較重。但薛官亦澄清控方並無控告被告製造TATP。薛官於判刑後特別向三人講話,指他們最後雖沒完成任何製成品,但三人不斷搜查製造爆炸品的資料,已算是踏出了一段危險道路,並提到對被告彭艾烈的判刑感為難,知對方是有為青年,但因缺乏遠見、未有考慮後果,令自己身陷囹圄。薛官望三人在獄中反省,為將來好好打算,出獄後做個奉公守法的市民。


案件編號:HCCC41/16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