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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德前助理反指控罪違憲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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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14日 21:25
2017年12月14日 21:2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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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爆出「影子學生」及校政管理混亂的屯門興德學校,被揭發一名男助理涉嫌在喪失教師資格後仍留校工作。男助理否認違反《教育條例》,並指「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的控罪侵害了人身自由,違反《基本法》。審訊定於明年3月8日,預計需時3天。
陳章萍未列入證人名單
控方表示將傳召17名證人,包括教育局人員、興德學校的職員,以及落口供的警員。辯方則會爭議其中一份口供的自願性及準確性。據知,有份聘用男助理的前校長陳章萍未被列入控方證人名單。
10項控罪指,被告張錦輝(43歲,圖)作為被取消註冊教員資格的人,未得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書面許可,於今年3月30日至4月11日期間,在興德學校內逗留共10天。據教育局曾發信予興德學校,指示被告不得進入學校範圍,但被告仍在該校擔任文職工作。根據《教育條例》,違法者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案件編號:TMCC2539/17
■記者歐陽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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