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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裁決前夕,負責培植涉案CIK細胞的次被告陳冠忠接受本報訪問,稱若罪成入獄亦只能坦然接受,最遺憾是令家人和前妻擔心,更無法陪伴女兒成長。被問及有否後悔、會否憎恨公司,他無奈指:「你憎又點唔憎又點?後悔又點唔後悔又點?當時係打份工。」他慨嘆指周向榮着了魔,歸根究柢是錢作怪,「你見到啲通告咩青春針、美容針,可能打到上腦,太興奮,一直冇出事,賺錢賺得太快,着咗魔,控制唔到……」
記者:楊思雅 勞東來
與前老闆周向榮在犯人欄並肩而坐逾百天,由起初「坐埋一條船」,到庭上雙方律師針鋒相對,陳坦言兩人從沒交談,「冇呀,冇傾偈㗎喇!」本案定罪其中一個關鍵在於各被告對CIK產品沒做細菌測試是否知情,周向榮的代表律師陳詞時提出質疑,若陳真的依周指示不做細菌測試,為何從沒向警方提及?對於這一點,陳反駁:「佢(周)話我口供唔隊佢出嚟?我隊佢出嚟,我日日俾佢鞭打呀!嗰時打緊工呀,你會唔會隊老細出嚟呀?除非我唔玩㗎啫。」
口供需給周向榮過目
陳指:「每個人落嘅口供都要畀佢睇,佢問你攞口供你唔畀佢睇?佢覺得你身有屎㖭呀,炒鬼咗你呀!」他稱「上到庭先知佢(周)咁隊我」,無奈指:「依家好似唔係政府告我,好似係佢告我:『喂你錯呀,關我鬼事呀,係員工錯呀!」
對於周自辯指很信任和欣賞他,擁有中大生物化學及生物醫學碩士學歷的陳坦承兩人原先關係不錯,周給他月薪4.5萬元,但所謂「睇重」只是表面,「佢乜都要經手」,所有實驗室員工的合約、表現評核、加薪等全由周負責,陳反問:「我係負責人?負責幫佢訂文具、幫佢搞清潔咋,佢成日唔喺度,收垃圾都要搵人㗎。」
他稱控方常指他擁碩士學歷,應了解細菌感染風險,陳略帶尷尬指:「唉嗰啲master,畀錢都讀到㗎喇……袁國勇都唔覺得我出色。」參與調查的微生物學家袁國勇曾供稱,沒受過醫學訓練的人不會明CIK療程涉及風險有多嚴重,實驗室總監有責任聘受訓人員,並謂若將責任推給讀過碩士博士但沒受醫學訓練的人,如身為生物化學碩士、年紀尚輕的次被告並不公平。
因減薪轉往國際學校任職
被問及會否覺得「上了賊船」,陳頓一頓,表示:「唔係上賊船,但我無愧自己工作態度。」他透露其實直至此時此刻,也未能完全了解控罪細節,不禁問若日後遇上同類工作,「我係咪應該好主動?主動去確保我識乜嘢?打工前問清楚老細做唔做得呀等等?」他指當時周並非叫他製毒,若製毒「就梗係唔做喇」,周只是叫他負責一向做開的細胞工作,若他拒絕即代表要辭職。控方指他沒備存妥當的培植細胞指引,他解釋是周吩咐他不用做,「去咗廣州返嚟就推銷,一個禮拜,點做啲文件?神仙都做唔到」。
陳指當年10月出事後半個月,警察、衞生署人員多次到涉案培植細胞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蒐證,「但冇一個公司管理層嚟過APSC」,覺得不妥,後來與周的交往只關於一般公事,不提CIK。翌年初周稱公司營運有困難需減薪,他離職轉往一所國際學校任技術員。
陳透露他們研究員之間不可討論負責的科研內容,否則會被解僱,至於周如何得知他們私下討論,陳則謂「因為報串有獎金」。他並指研究員從不可踏足DR中心,亦不可與美容部職員或醫生有接觸,怕他們結伴跳槽。
記者:楊思雅 勞東來
與前老闆周向榮在犯人欄並肩而坐逾百天,由起初「坐埋一條船」,到庭上雙方律師針鋒相對,陳坦言兩人從沒交談,「冇呀,冇傾偈㗎喇!」本案定罪其中一個關鍵在於各被告對CIK產品沒做細菌測試是否知情,周向榮的代表律師陳詞時提出質疑,若陳真的依周指示不做細菌測試,為何從沒向警方提及?對於這一點,陳反駁:「佢(周)話我口供唔隊佢出嚟?我隊佢出嚟,我日日俾佢鞭打呀!嗰時打緊工呀,你會唔會隊老細出嚟呀?除非我唔玩㗎啫。」
口供需給周向榮過目
陳指:「每個人落嘅口供都要畀佢睇,佢問你攞口供你唔畀佢睇?佢覺得你身有屎㖭呀,炒鬼咗你呀!」他稱「上到庭先知佢(周)咁隊我」,無奈指:「依家好似唔係政府告我,好似係佢告我:『喂你錯呀,關我鬼事呀,係員工錯呀!」
對於周自辯指很信任和欣賞他,擁有中大生物化學及生物醫學碩士學歷的陳坦承兩人原先關係不錯,周給他月薪4.5萬元,但所謂「睇重」只是表面,「佢乜都要經手」,所有實驗室員工的合約、表現評核、加薪等全由周負責,陳反問:「我係負責人?負責幫佢訂文具、幫佢搞清潔咋,佢成日唔喺度,收垃圾都要搵人㗎。」
他稱控方常指他擁碩士學歷,應了解細菌感染風險,陳略帶尷尬指:「唉嗰啲master,畀錢都讀到㗎喇……袁國勇都唔覺得我出色。」參與調查的微生物學家袁國勇曾供稱,沒受過醫學訓練的人不會明CIK療程涉及風險有多嚴重,實驗室總監有責任聘受訓人員,並謂若將責任推給讀過碩士博士但沒受醫學訓練的人,如身為生物化學碩士、年紀尚輕的次被告並不公平。
因減薪轉往國際學校任職
被問及會否覺得「上了賊船」,陳頓一頓,表示:「唔係上賊船,但我無愧自己工作態度。」他透露其實直至此時此刻,也未能完全了解控罪細節,不禁問若日後遇上同類工作,「我係咪應該好主動?主動去確保我識乜嘢?打工前問清楚老細做唔做得呀等等?」他指當時周並非叫他製毒,若製毒「就梗係唔做喇」,周只是叫他負責一向做開的細胞工作,若他拒絕即代表要辭職。控方指他沒備存妥當的培植細胞指引,他解釋是周吩咐他不用做,「去咗廣州返嚟就推銷,一個禮拜,點做啲文件?神仙都做唔到」。
陳指當年10月出事後半個月,警察、衞生署人員多次到涉案培植細胞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蒐證,「但冇一個公司管理層嚟過APSC」,覺得不妥,後來與周的交往只關於一般公事,不提CIK。翌年初周稱公司營運有困難需減薪,他離職轉往一所國際學校任技術員。
陳透露他們研究員之間不可討論負責的科研內容,否則會被解僱,至於周如何得知他們私下討論,陳則謂「因為報串有獎金」。他並指研究員從不可踏足DR中心,亦不可與美容部職員或醫生有接觸,怕他們結伴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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