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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擬配對求腎家庭 交叉捐器官 料明年修例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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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12日 22:20
2017年12月12日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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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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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器官移植能拯救病人性命,其中肝腎可活體移植,惟受贈者及捐贈家屬必須血型及基因脗合,配對並不容易。醫管局計劃推行「腎臟配對捐贈」試驗計劃,即讓兩個正輪候換腎、但各自家屬不脗合的家庭,交叉捐腎。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張偉麟接受《蘋果》專訪時透露,計劃經過兩年討論,現只差在法例內加入交叉配對移植條文,食衞局正草擬,料明年下半年將呈交立法會審議。
記者:嚴敏慧
腎臟為本港最多人輪候移植的器官,現時有逾2,000人等候,雖然腎臟能從遺體或活體取得,但遺體器官受限於腦死亡病人數目及家屬意願,每年只有百餘宗移植個案;活體則要配對血型及基因,要完全脗合並不容易,過去每年亦只有10多宗移植案例。
張偉麟表示,做活體移植,直系親屬如兄弟姊妹配對成功機會較高,但其他人如配偶則較困難;醫管局過去兩年一直探討「交叉配對」的可能性,即若親屬或配偶有意捐贈,但血型基因不脗合,可嘗試與其他同樣情況的家庭配對,實行交叉換腎。他指,「交叉配對」已獲醫管局內部醫護人員贊同,道德委員會亦支持,現時只剩下法律問題未解決。
現時規定捐贈須不涉利益
他指,現時法例規定,器官捐贈必須沒有回報及沒有任何利益,但「交叉配對」為有條件下的配對,「因為預知捐一個出嚟,配偶(或親屬)會收返一個」;食衞局已徵詢法律意見,認為現時法例對「交叉配對」未有清楚界定,「唔係話唔得,但寫得唔係好清楚」,在參考澳洲及英國等做法後,為免有灰色地帶,當局決定要在現有法例上加入「交叉配對」的相關條文,作出清晰指示,當局正草擬條文細節,料明年下半年可呈交立法會審議。
醫管局的試驗計劃亦需要在法例通過後才可啟動,首先會成立資料庫,讓有意捐贈的親屬再次檢驗血型及基因等,料由詢問輪候病人意向起計,加上檢查及配對,兩至三個月時間後可進行首宗個案。張指,初步會先做腎臟交叉配對,因為病人能洗血續命,又指肝臟病人多為危急,容許配對時間不多,故先做腎臟以評估操作風險等。香港移植學會前會長周嘉歡稱,交叉捐腎概念已提出約5年,現在醫管局才拍板「梗係遲,到我退休後年幾都未正式做到」。她指,兩、三年前器官捐贈團隊曾從輪候換腎名冊中,找到7對符合交叉換腎條件的家庭,惟未能成事;至今,該14名輪候換腎病人有的已逝世,其餘則透過其他途徑成功換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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