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法醫指兩槍傷均屬致命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0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08日 21:25
2017年12月08日 21:2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負責替死者何世通解剖驗屍的法醫供稱,死者額頭及喉嚨各中一彈,死因是頭部及頸部受槍傷。裁判官詢問哪一個傷勢較為致命,法醫指兩處均屬致命傷勢,惟頸部槍傷不涉及主動脈,只要盡快搶救仍然「有機會救得返」,而頭部槍傷則因觸及腦幹,可直接導致即時死亡。
法醫曾澤慈表示,頸部槍傷即使可導致大量出血及因血液進入肺部或氣管而導致窒息,但仍「有機會救得返」。他於事發後三天替死者驗屍,發現死者事前沒飲酒或服藥。死者額頭中間偏右位置有一個由子彈進入造成的圓形傷口,直徑1厘米,傷口周邊並無火藥燒傷痕迹,推斷屬遠距離射擊,手槍與死者至少相距60厘米。
其中一彈穿過頭骨
他指該彈頭經額骨前面進入頭顱,稍為向下及向左推進,於大腦中間擦過進入後腦、左邊腦幹及小腦等再穿過頭骨,停在左乳突骨近耳後肌肉。另一粒彈頭則在頸部前方中間、鎖骨對上5.5厘米進入,造成直徑1.6厘米圓形傷口,周邊有類似火藥燒傷痕迹。彈頭向下及向左推進,進入上氣管前壁、穿過氣管後壁、觸及肺部、擦過左下肺葉,造成10厘米長間斷裂傷,停在第九節左肋骨空間處。政府法證化驗師連詩華稱死者額頭出血血迹是先向下再向右,推斷他中槍時是採站立或坐着的直立姿勢並向右靠。
■記者楊家樂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