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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滙豐上月要求全球IT合約員工放兩星期無薪假,由12月16日起至明年1月2日,本港員工亦不能倖免,據內部員工統計,牽涉至少逾300人,但事件本周起似有轉機,有兩名滙豐合約工指,向勞工處投訴後,部份IT服務外判商,不再逼員工放兩星期無薪假。
大部份合約員工並非由滙豐直接聘請,而是透過IT服務外判商或人力資源公司聘用。外判商之一中軟國際,在收到滙豐英國總部要求後,曾要求旗下合約員工共度時艱,接受兩星期無薪假安排。
不過有員工徵詢勞工處意見後,得悉僱主不能強制要求員工放無薪假,結果有員工向中軟國際投訴,該公司原本要求以未來有薪年假填補兩星期無薪假空白,但不少員工實為半年合約制,年假最多得6日,未能完全填補。
員工可選擇照上班支薪
中軟國際遂要求員工先放有薪假,無薪假亦有糧出,但往後日子加班補數,不過有員工稱本身加班亦要有理由,「你要有project先有得加班㗎!」其後中軟國際再回覆員工,指員工可選擇到滙豐辦公室繼續上班,該公司將會照繼續支薪,未來亦不用加班補鐘,意味所謂兩周無薪假將取消。另一外判商合約員工亦向本報透露,有部份外判員工毋須再被迫放兩星期無薪假。
中軟國際並未有直接回覆本報就上述事件查詢,僅指出:「年底工作不是很多,並且公司給每個員工都提供有薪年假。很多員工一般在年底會提出有薪年假。這個本身是正常行為。目前為止中軟國際未收到勞工署(處)的問詢。」
但有合約員工指,在填寫滙豐更表時,仍要在該兩星期時段填「無薪假」,意味雖外判商會支薪,但無薪假實際上並未取消,「理論上,外判公司可為我們另行安排工作」。又指不同外判商有不同合約條款,即使部份中軟國際合約員工成功爭取毋須放無薪假,其他外判商因應合約條款更辣,或未能向旗下員工提供相同待遇。
有滙豐合約員工曾多次致電勞工處查問,回覆是僱主無權強制員工放無薪假。勞工處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指出,《僱傭條例》並沒有就無薪假期訂立條文,如僱主因業務特殊需要,而必須安排僱員放無薪假,應事先與僱員磋商,並考慮個別僱員需要,協商有關安排,以維持良好的僱傭關係。
■記者周家誠
大部份合約員工並非由滙豐直接聘請,而是透過IT服務外判商或人力資源公司聘用。外判商之一中軟國際,在收到滙豐英國總部要求後,曾要求旗下合約員工共度時艱,接受兩星期無薪假安排。
不過有員工徵詢勞工處意見後,得悉僱主不能強制要求員工放無薪假,結果有員工向中軟國際投訴,該公司原本要求以未來有薪年假填補兩星期無薪假空白,但不少員工實為半年合約制,年假最多得6日,未能完全填補。
員工可選擇照上班支薪
中軟國際遂要求員工先放有薪假,無薪假亦有糧出,但往後日子加班補數,不過有員工稱本身加班亦要有理由,「你要有project先有得加班㗎!」其後中軟國際再回覆員工,指員工可選擇到滙豐辦公室繼續上班,該公司將會照繼續支薪,未來亦不用加班補鐘,意味所謂兩周無薪假將取消。另一外判商合約員工亦向本報透露,有部份外判員工毋須再被迫放兩星期無薪假。
中軟國際並未有直接回覆本報就上述事件查詢,僅指出:「年底工作不是很多,並且公司給每個員工都提供有薪年假。很多員工一般在年底會提出有薪年假。這個本身是正常行為。目前為止中軟國際未收到勞工署(處)的問詢。」
但有合約員工指,在填寫滙豐更表時,仍要在該兩星期時段填「無薪假」,意味雖外判商會支薪,但無薪假實際上並未取消,「理論上,外判公司可為我們另行安排工作」。又指不同外判商有不同合約條款,即使部份中軟國際合約員工成功爭取毋須放無薪假,其他外判商因應合約條款更辣,或未能向旗下員工提供相同待遇。
有滙豐合約員工曾多次致電勞工處查問,回覆是僱主無權強制員工放無薪假。勞工處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指出,《僱傭條例》並沒有就無薪假期訂立條文,如僱主因業務特殊需要,而必須安排僱員放無薪假,應事先與僱員磋商,並考慮個別僱員需要,協商有關安排,以維持良好的僱傭關係。
■記者周家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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