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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駕電動滑板車 工人罰款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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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08日 19:35
2017年12月08日 19: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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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清潔工從淘寶以約1.7萬元買入一架兩輪電動滑板車代步,今年10月他生日當天駕車到飛鵝山吹風時,收掣不及撞向前方私家車,令對方車尾泵把穿窿。清潔工沒任何類型駕駛執照,警方到場以無牌駕駛等罪拘捕他,警誡下他稱不知要領車牌。他昨在觀塘法院認罪,被判罰款5,000元及停牌一年;庭外他嘆謂「算唔好彩」、「以後唔敢啦」。
撞毀私家車泵把
被告黃賢華(33歲,圖)昨沒聘律師,承認不小心駕駛、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保罪,另獲撤控駕駛未獲發牌車輛罪。黃在庭外指涉案滑板車以鋰電池推動,時速可達50至60公里,買入約3個月。他指案發時有貨車遮住交通燈影響了他,承諾賠償給被撞私家車車主,其滑板車仍被扣留。
案發於今年10月12日早上近9時,黃沿清水灣道駕駛滑板車往彩雲邨方向,駛至與飛鵝山道交界處,前方私家車停下,黃未及時收掣,撞上前車泵把。由於該電動滑板車由機械驅動,故屬《道路交通條例》定義的汽車。
案件編號:KTCC2495/17
■記者陸羽平、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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