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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購買「港人港地」啟德1號有諸多條款限制,連出租單位亦要先向地政總署申請。樓盤入伙近一個月,已有40個單位在市場上放租,惟地政總署指暫收到5份同意書申請,但就未發出任何同意書予業主,不排除有業主或代理違規放租。
記者:葉煜燊 朱連峰
本報記者日前得知啟德1號1期及2期,在市場上湧現大量租盤,惟受港人港地條款限制,入伙近一個月「零租出」,不少業主疑為盡快放租,遂下調租金。昨日記者前往樓盤附近直擊,下午1時許,樓盤附近有地產代理正在擺攤檔,寫着「放盤/睇樓」,並附上聯絡電話。未幾有一名該行的代理前來「接頭」,其間不斷向記者介紹樓盤的配套,提及由於仍在收樓入伙階段,現時沒有鎖匙,需待業主前來開門,需約1小時。
其後,記者問代理樓盤放租情況,他透露,「依家一個300幾呎一房單位普遍1.7萬至1.8萬,不過都可以試吓同業主傾,睇吓可以減幾多」;另他又指,「近期就有一個一房單位租咗出去(指着啟德1號2期),係一個低層一房單位,租咗1.65萬」。記者問現在是否有人住,代理指「佢應該差唔多搬緊入去住」。
代理擺街檔招租客
被問及出租是否受條款關限,代理隨即講解相關條款限制,並稱「其實業主收樓嗰陣,律師樓就會幫佢搞埋(向地政總署申請租樓同意書),大概要等10個工作天」,意旨毋須等太久便可入住。另外,記者亦有留意個別業主在網上平台刊登放租廣告,記者曾根據廣告上的電話致電查詢,惟無人接聽。
事實上,啟德1號1期及2期受港人港地措施限制,業主出租前要取得地政總署發出的同意書,而批出同意書需約10個工作天;另買家若要出租單位,租期(包括續租期)不得超過5年,亦不可一次過收取逾1年的租金。
本報向地政總署查詢,該署回應,港人港地措施規定在2043年6月27日或之前,每次轉讓(包括分租)住宅單位,均須事先取得地政總署署長書面同意。截至周四為止,該署收到5份同意書申請(不包括發展商申請)。由於該些申請仍在處理中,地政總署尚未發出任何同意書;如證實違反條例,考慮適當行動,包括將有關住宅單位的權益轉歸財政司司長法團,即由政府收回物業業權。
地監局指地產代理在處理港人港地項目的租賃時,應了解清楚有關措施的運作和規定;倘若持牌人被證實違反守則,有可能被監管局紀律處分,最嚴重為釘牌。據聞個別代理已把租盤下架。
記者:葉煜燊 朱連峰
本報記者日前得知啟德1號1期及2期,在市場上湧現大量租盤,惟受港人港地條款限制,入伙近一個月「零租出」,不少業主疑為盡快放租,遂下調租金。昨日記者前往樓盤附近直擊,下午1時許,樓盤附近有地產代理正在擺攤檔,寫着「放盤/睇樓」,並附上聯絡電話。未幾有一名該行的代理前來「接頭」,其間不斷向記者介紹樓盤的配套,提及由於仍在收樓入伙階段,現時沒有鎖匙,需待業主前來開門,需約1小時。
其後,記者問代理樓盤放租情況,他透露,「依家一個300幾呎一房單位普遍1.7萬至1.8萬,不過都可以試吓同業主傾,睇吓可以減幾多」;另他又指,「近期就有一個一房單位租咗出去(指着啟德1號2期),係一個低層一房單位,租咗1.65萬」。記者問現在是否有人住,代理指「佢應該差唔多搬緊入去住」。
代理擺街檔招租客
被問及出租是否受條款關限,代理隨即講解相關條款限制,並稱「其實業主收樓嗰陣,律師樓就會幫佢搞埋(向地政總署申請租樓同意書),大概要等10個工作天」,意旨毋須等太久便可入住。另外,記者亦有留意個別業主在網上平台刊登放租廣告,記者曾根據廣告上的電話致電查詢,惟無人接聽。
事實上,啟德1號1期及2期受港人港地措施限制,業主出租前要取得地政總署發出的同意書,而批出同意書需約10個工作天;另買家若要出租單位,租期(包括續租期)不得超過5年,亦不可一次過收取逾1年的租金。
本報向地政總署查詢,該署回應,港人港地措施規定在2043年6月27日或之前,每次轉讓(包括分租)住宅單位,均須事先取得地政總署署長書面同意。截至周四為止,該署收到5份同意書申請(不包括發展商申請)。由於該些申請仍在處理中,地政總署尚未發出任何同意書;如證實違反條例,考慮適當行動,包括將有關住宅單位的權益轉歸財政司司長法團,即由政府收回物業業權。
地監局指地產代理在處理港人港地項目的租賃時,應了解清楚有關措施的運作和規定;倘若持牌人被證實違反守則,有可能被監管局紀律處分,最嚴重為釘牌。據聞個別代理已把租盤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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