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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豪坊天梯溜後 工程員認罪罰款長青網文章

2017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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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2月02日 06:35
2017年12月0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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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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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旺角朗豪坊今年初發生通天梯溜後事故致18人受傷,承辦商奧的斯的註冊工程人員聲稱4度對通天梯進行定期保養,但署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該段時間根本沒員工進行檢查。工程人員昨認罪,求情稱朗豪坊有47部自動電梯,他工作量大,有時更有「急症」,需維修突然壞掉的電梯,他或因處理「急症」而沒進行定期保養。法庭最終判他罰款6,000元。


58歲盧國林(圖)原被票控5項沒有確保自動梯工程妥善進行罪,昨承認一項傳票控罪,其餘罪撤銷。另兩名被告是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及註冊工程師馬兆麟(66歲),奧的斯否認5罪,馬否認兩罪,明年3月9日預審。


檢查47梯 工作量大

案情指今年3月25日通天梯載着120人時溜後,18人受傷,其中3人留院。機電署確認通天梯的主驅動鏈斷裂,而監察主驅動鏈斷裂的驅動鏈斷裂裝置亦告失效,導致附加制動器未能啟動以煞停通天梯。專家指主驅動鏈的連接片因金屬疲勞出現6處斷裂,另有兩處破裂,認為連接片是在不同時間破裂,最少可在3個月前發現。


保養工程記錄指盧分別於今年2月9日、23日、3月9日及23日4次為通天梯定期保養。機電署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上述4日根本沒有奧的斯員工在通天梯出現及進行保養。


辯方為盧求情指他加入奧的斯37年,到朗豪坊駐場6年,是唯一駐場工程人員,雖有學徒,但學徒不能自行檢查電梯。朗豪坊有47部自動電梯,他每日僅有2.5小時檢查電梯,工作量很大,有時更需處理臨時壞掉的「急症」。被告自知對事件責無旁貸,事後被機電署沒收牌照,不能再工作,他希望盡快了結案件,申請取回牌照。


案件編號:KCS31375-86/17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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