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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報案後始知身份 被告跪地認錯長青網文章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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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1月28日 20:40
2017年11月28日 20:4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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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疑被因姦成孕的X供稱,直到報案後才知道被告是警察。控方透露被告起初不想X報警,不想坐監,答應X會付3萬元墮胎及補身費,更交出身份證及回鄉證予X保管,X是以防他於墮胎手術前「走佬」。但數天後,被告態度轉變,陪X產檢時發惡,表示可找律師告X勒索。X擔心被告反口,遂改變主意欲報警,惟被告得知後跪地認錯,最終X決定往警署報警。
控方表示警誡下被告起初稱「我冇嘢想講」,及後才否認案發當晚有強姦X,反透露X於6月12及19日,兩度在她寓所自願跟他性交。
開聲宣誓哭成淚人
控方指被告最初以為X已報警,致電及發出多個語音訊息予X,表示與X是男女朋友,你情我願性交,又強調沒不負責任,願付3萬元墮胎費用。及後被告與X見面,更承認強姦她,鬧自己「人渣」,要求X不要報警。
X答應不報警後,被告支付1,000元予X作為看家計會醫生的費用。惟之後X感被告開始不回覆其訊息,對被告會否履行承諾生疑,遂要求對方先匯款3萬元到其戶口,被告卻遲遲沒行動。X昨於屏風後作供,甫開聲宣誓已哭成淚人。X表示被告自稱是高級文員,與母親同住旺角,及後被告以為她已報警,進一步稱出身單親家庭,不想坐監。控方之後呈上3張從被告手機截取的相片,相中全是X睡覺時的「大頭照」,X表示從沒看過有關相片。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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