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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審計報告揭發,產業署明知部門將搬遷,但在談判租約時未加入終止條款,部門搬走後又未即時邀請其他政策局或部門使用辦公室,結果兩個辦公室納空租5個月至7個月,共浪費公帑159萬元。民主黨議員尹兆堅批評產業署無在租務談判嚴謹把關,「如果發生喺外面財團租務單位,相信負責主管落咗台」。
尹兆堅:幫港人倒錢落海
納空租的辦公室位於鰂魚涌,原屬勞工處兩個組別。2013年勞工處已訂立搬遷計劃,於今年首季遷往財政司司長法團持有的物業。勞工處2014年考慮續租時,曾要求產業署加入終止租約條款,令租約期與搬遷銜接。結果產業署與業主商討不果,照舊續租3年。產業署解釋已盡力於租約訂立終止條款,但這類條款受市場主導,並非完全由署方決定。
產業署在勞工處搬遷前夕、即今年1月要求業主提前在3月終止租約,結果被拒,最終政府支付56萬元的整筆款項,才能在今年10月提早交還其中一個辦公室。尹兆堅批評產業署「幫香港人倒錢落海」,在續租時未加入終止條款,結果要賠錢才能提早離場,「貼錢送瘟神,最終冇着數」。而另一間辦公室租約在明年5月完結,勞工處曾通知產業署會有其他組別使用,審計署今年8月派人兩次巡查,仍舊無人用。
勞工處雖早在2016年10月確定搬遷時間表,但產業署遲至今年5月才邀請各決策局或部門申請使用該空置辦公室,由於只獲短時間通知和僅得5個月使用期,沒部門願使用,兩間辦公室分別空置5個月和7個月,支付159萬租金連管理費。
審計署認為,產業署須改善搬遷租用辦公室的規劃工作,例如及早物色準用戶,在餘下租期接手使用空置的租用辦公室。產業署需與業主商討在租約加入終止條款,如未能成事,則應審慎考慮簽訂或續訂租約是否合適。
■記者潘柏林
尹兆堅:幫港人倒錢落海
納空租的辦公室位於鰂魚涌,原屬勞工處兩個組別。2013年勞工處已訂立搬遷計劃,於今年首季遷往財政司司長法團持有的物業。勞工處2014年考慮續租時,曾要求產業署加入終止租約條款,令租約期與搬遷銜接。結果產業署與業主商討不果,照舊續租3年。產業署解釋已盡力於租約訂立終止條款,但這類條款受市場主導,並非完全由署方決定。
產業署在勞工處搬遷前夕、即今年1月要求業主提前在3月終止租約,結果被拒,最終政府支付56萬元的整筆款項,才能在今年10月提早交還其中一個辦公室。尹兆堅批評產業署「幫香港人倒錢落海」,在續租時未加入終止條款,結果要賠錢才能提早離場,「貼錢送瘟神,最終冇着數」。而另一間辦公室租約在明年5月完結,勞工處曾通知產業署會有其他組別使用,審計署今年8月派人兩次巡查,仍舊無人用。
勞工處雖早在2016年10月確定搬遷時間表,但產業署遲至今年5月才邀請各決策局或部門申請使用該空置辦公室,由於只獲短時間通知和僅得5個月使用期,沒部門願使用,兩間辦公室分別空置5個月和7個月,支付159萬租金連管理費。
審計署認為,產業署須改善搬遷租用辦公室的規劃工作,例如及早物色準用戶,在餘下租期接手使用空置的租用辦公室。產業署需與業主商討在租約加入終止條款,如未能成事,則應審慎考慮簽訂或續訂租約是否合適。
■記者潘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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