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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房屋署公佈一宗公屋申請人因隱瞞資產而被控作出虛假陳述的個案。29歲單身申請人填公屋申請表時隱瞞有248萬元存款,因作出明知的虛假陳述,前日被法庭裁定罪成,罰款1.3萬元及監禁14日,緩刑24個月。
案件前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聆訊,據了解該申請人29歲,以單身人士資格申請公屋,根據房署資料,有關申請入息及資產限額分別為11,250元及24.5萬元。房署透露,該申請人去年7月左右遞交公屋申請表,申報只有約2.7萬元銀行存款,其後房署在同年9月揭發該申請人只申報一間銀行戶口,隱瞞在另一間銀行的綜合理財戶口,包括3個港元存款戶口及一個人民幣存款戶口,總金額約248萬元,申請人因違反《房屋條例》第26條被定罪。
房署發言人提醒,如因違反《房屋條例》第26(1)(c)條,即在申請公屋時明知而向香港房屋委員會作出虛假陳述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所登記的公屋申請亦會取消。
■記者鍾雅宜
案件前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聆訊,據了解該申請人29歲,以單身人士資格申請公屋,根據房署資料,有關申請入息及資產限額分別為11,250元及24.5萬元。房署透露,該申請人去年7月左右遞交公屋申請表,申報只有約2.7萬元銀行存款,其後房署在同年9月揭發該申請人只申報一間銀行戶口,隱瞞在另一間銀行的綜合理財戶口,包括3個港元存款戶口及一個人民幣存款戶口,總金額約248萬元,申請人因違反《房屋條例》第26條被定罪。
房署發言人提醒,如因違反《房屋條例》第26(1)(c)條,即在申請公屋時明知而向香港房屋委員會作出虛假陳述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所登記的公屋申請亦會取消。
■記者鍾雅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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