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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一地兩檢錯引用20條長青網文章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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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1月22日 06:35
2017年11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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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政府與廣東省上周簽訂高鐵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正式展開「三步走」的程序,不過政府未有於同日公開《合作安排》內容及法律基礎。資深大律師、行會成員湯家驊昨於電台節目上指,港府當初提出引用《基本法》20條授權西九車站實施內地法律是「捉錯用神」,又引述內地學者提出引用《基本法》第2條或第7條,已足夠處理一地兩檢。


指可引基本法2或7條

早前多名內地法律界人士質疑,港府一直援引《基本法》第20條並非「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湯家驊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基本法》20條並非人大常委會權力的基礎,人大常委會的權力不是來自《基本法》,而是來自《中國憲法》,若說「引用」第20條並不恰當,又承認自己當日是「捉錯用神」。


湯引述北京法律學者的意見,有人認為單以《基本法》第2條,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已證明港府有足夠的自治權租出地方。亦有說法引用《基本法》第7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出租」已經有足夠的土地使用權力。


對於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第18條列明不行使全國法律的問題,湯解釋若西九地方已租出,租借期間就不是香港境內,亦非司法管轄區,故由那一刻開始第18條不適用。


另外,林鄭月娥出席行會時再指不公佈《合作安排》非有隱瞞,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法律程序走完後會詳細交代。


■記者陳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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