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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外媒報道,中共下令內地每間中外合辦的高等教育學府設黨單位,黨委書記等同校長地位,有權加入校董會影響決策。報道又指有關政策早於今年8月在學術界流傳,並在中共十九大後執行。目前本港最少有兩間大學在內地成立院校。
入董事會 地位如校長
英國《金融時報》引述消息稱,黨委書記將等同校長,有權加入校董會,並影響大學高層人事聘用、財政預算分配等決策權。不少中外合辦大學的校董會通過決策時需全體成員一致贊成,而黨委書記加入董事會後能夠投票,等同握有重大決策否決權。報道指相關命令由負責任命高級黨政官員的中共中央組織部起草。
國務院2003年頒佈《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容許海外院校與中國合作辦學,至今有逾2,000項合辦教育項目。報道引述消息人士稱,中共的命令改變了遊戲性質,對學術自由預示了不祥後果。據中國法律,中外合辦大學被視為獨立法律實體,內地及外國合夥人分別持51%及49%股權。
據內地《本科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與項目名單》,本港最少有3間大學在內地成立院校,包括中大與深圳大學合辦「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院校、科大在西安市設立「西安交通大學西安交大—香港科大可持續發展學院」及浸大在珠海市設立「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科大回覆上述項目早已結束。中大截稿前未有回覆,浸大則交由浸大聯合國際學院回應,惟截稿前未有回覆。
■記者張文鈴
入董事會 地位如校長
英國《金融時報》引述消息稱,黨委書記將等同校長,有權加入校董會,並影響大學高層人事聘用、財政預算分配等決策權。不少中外合辦大學的校董會通過決策時需全體成員一致贊成,而黨委書記加入董事會後能夠投票,等同握有重大決策否決權。報道指相關命令由負責任命高級黨政官員的中共中央組織部起草。
國務院2003年頒佈《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容許海外院校與中國合作辦學,至今有逾2,000項合辦教育項目。報道引述消息人士稱,中共的命令改變了遊戲性質,對學術自由預示了不祥後果。據中國法律,中外合辦大學被視為獨立法律實體,內地及外國合夥人分別持51%及49%股權。
據內地《本科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與項目名單》,本港最少有3間大學在內地成立院校,包括中大與深圳大學合辦「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院校、科大在西安市設立「西安交通大學西安交大—香港科大可持續發展學院」及浸大在珠海市設立「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科大回覆上述項目早已結束。中大截稿前未有回覆,浸大則交由浸大聯合國際學院回應,惟截稿前未有回覆。
■記者張文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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