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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藏嬌無屍命案 董事涉謀殺情婦曾買真空袋除臭劑 疑毀屍滅迹長青網文章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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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1月21日 06:35
2017年11月2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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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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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祖籍四川的新移民婦取得單程證後,翌年與港人丈夫離婚,並在夜總會搭上已婚公司董事,董事購入淘大花園金屋藏嬌,但婚外情維持3年終被揭發,情婦繼而在3個月後人間蒸發。閉路電視顯示情婦返家後從沒離開,董事涉翌日在家中將她殺害,並購買巨型真空袋、除臭劑、保鮮紙等上門毀屍滅迹。他被控謀殺罪,昨在高院受審,控方指他殺人後用死者電話向朋友報平安,製造她仍在生的假象。


記者:楊思雅

還柙近5年、現年43歲的被告陳文深,否認2011年10月6日謀殺女子秦嘉儀(32歲),死者2006年從深圳來港,翌年離婚並在夜總會任舞小姐期間搭上被告。兩人於2008年展開親密關係,被告並於翌年以150萬元購入涉案淘大花園單位給死者居住,又購買價值逾40萬元人壽保險,受益人為死者。但至2011年7月,被告妻揭破他有婚外情。


涉以死者電話向友報平安

控方開案陳詞指死者秦嘉儀最後一次露面是2011年10月5日,她當日下午4時許返家後,自此人間蒸發。根據屋苑閉路電視顯示,被告6日下午近7時曾進入單位,逗留個半小時後離開,隨即往附近實惠和百佳購買了一個巨型真空袋、一盒手套、一樽除臭劑、一盒內含螺絲批的工具箱及4卷300呎長保鮮紙,並再折返單位及逗留個多小時。控方指死者當時已被殺害。


至10月7日上午,閉路電視顯示被告帶同尼龍袋再到單位,半小時後用手推車將一袋尼龍袋載着的重物推離淘大花園,控方指袋內正是死者屍體,笨重且體積大,被告需用手推車協助移動。被告兩天後不但將私家車送往清洗,更聯絡裝修公司,要求對方在兩天內清除單位內所有傢俬雜物,聲言要藉此向老婆證明已與死者斷絕來往。


控方指案發後死者心理醫生和朋友均收到由死者電話發出的訊息,透露她一切安好,將在內地居住一段時間才返港。控方指訊息實際上是被告發出,以製造死者仍在生的假象;而被告公司電話錄音顯示,當他致電到死者手機時,電話撥出一刻便有鈴聲響起,證明被告當時根本管有死者手機。而當死者友人向他查詢死者去向時,被告不但隱瞞10月6日見過死者,又謂自己沒有淘大單位鎖匙。


被告2012年被捕,警誡下否認控罪,控方指即使他沒招認、亦找不到死者屍體,但環境證供足以證明是被告將情婦殺害,並毀屍滅迹。


案件編號:HCCC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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