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袁國強提出  法律界早質疑長青網文章

2017年11月1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1月18日 06:35
2017年11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話你知】特區政府提出以《基本法》(圖)第20條作一地兩檢法律基礎,該條文指特區可享有全國人大、人大常委、以及中央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政府方案是利用20條尋求人大常委授權特區政府,將高鐵西九站部份樓層租予內地,並全面執行內地法律。
雖然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曾多次保證,有關做法不違反《基本法》,否則他不會提出,但當時已有不少民主派及法律界人士提出質疑,前基本法起草委員、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曾批評,原本20條中的「其他權力」,應指北京授權香港有更大自主權,但特區現時做法等同叫人大「畀個權你自己閹自己」,並非當日訂立20條的本意。到日前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會見大律師公會訪京團時稱,對人大常委會是否引用20條解決一地兩檢未有定案,袁國強即改口稱會不斷檢視有關法律分析,未交代是否有新的法律基礎。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