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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被指圖姦同居女致燙傷長青網文章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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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1月17日 06:35
2017年11月1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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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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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無業獨居男疑遭他好心收留的女網友以滾水淋身,兼以菜刀刀背虐打一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續盤問男事主,直指他前年案發當天赤裸上身壓在女方身上企圖強姦,她反抗時雙手亂抓,無意中將床頭的熱水壺扯下,才令他被滾水燙傷右邊身;女方其後為他搽燙火膏並建議電召救護車,但遭其拒絕。事主一概否認。
被告指事主拒召白車
辯方稱,34歲被告伍寧頤當日因腸胃炎腹瀉,於床頭煲水服藥。卧床休息時,遭43歲事主林志華企圖侵犯。後來林被滾水燙傷慘叫,被告被嚇呆,之後扶起他,建議替他電召救護車。惟事主怕被胞姊知道他收留被告,堅持不允。至半夜,林在被告床邊暈倒,並撞崩門牙,被告終為事主召救護車,還打算陪他入院,惟林以被告亦抱羔婉拒。
辯方指,被告從未向林施襲,包括用刀襲擊他,林否認,但他承認入院時向醫生稱傷勢是家居意外造成,因為當時怕被告會將他的文件、證件銷毀。
辯方續指被告從未要求他到黃大仙求籤,亦沒有以輸股票為由要他賠償,或向他勒索,反指林見被告炒股獲利而要被告教路,並想向胞姊和被告借錢。事發後被告到澳洲,林又提議她假結婚,再申請他移居當地,被告指林「好不堪」,故跟他斷絕聯絡,林再次否認。
林的胞姊林燕作供稱,案發後曾上門探胞弟,卻見被告與另一男子在屋內。被告稱其弟上班,林一度以為被告是胞弟女友,還讚她將住所執拾整齊,惟後來得知胞弟因被告受傷及不敢返家,遂報警並上門下逐客令。
法官昨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今天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377/17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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