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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無業獨居男疑遭他好心收留的女網友以滾水淋身,兼以菜刀刀背施襲一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事主繼續接受盤問時否認自己是迷信之人,但承認有跟女被告求教以梵文唱《大悲咒》,並曾互唱《大悲咒》傳送給對方。後來他遭被告連番襲擊,卻不敢報警,原因是怕驚動鄰居後被恥笑會丟臉。
記者:蔡少玲
事主林志華(43歲)昨在庭上接受盤問時突然提到,被告伍寧頤(34歲)若肯承認過錯,他本想「畀機會佢簽保守行為」,惟被告卻逃避刑責,目中無人,林對其行為徹底失望,認為她「冇得救」,故上周才會在庭上展示一隻載有二人對話的光碟。惟據知控辯雙方均不會採用。
辯方問林在facebook上留言提到「犯太歲」,是否迷信的表現,林否認,指他實是「用迷信語氣嚟突出我坎坷嘅遭遇」,控訴生活和工作的不如意。惟他同意認識《大悲咒》和《藏傳大悲咒》,指有段時間因母親身體差,一個月內多次入院,被告當時非常強調《大悲咒》對健康的好處,更曾親自唱錄給他轉交媽媽聽。林隨後受其影響,亦向她學習以梵文唱《大悲咒》,並唱錄送給她聽。
指無報警因怕鄰居恥笑
就林遭被告以刀背襲擊一事,林昨改口稱被告其實前年6月30日案發日而非前一天得知他被炒之事。案發日她以拳頭擊打他鼻樑眉心,及扯其頭髮叫醒他上班時,林才告知被炒魷。被告隨後手持兩公升滾水追潑他,又用菜刀鋸齒狀一面先後鑿打他的頭頂、鼻樑等處30多次,令他出血。
林更指被告除案發日外,同月的9日和22日亦曾向他施襲,導致他受傷入院,其中一次鼻樑更縫上5、6針,他曾向警方投訴,但未被理會。
林指想過將被告趕走,惟因被告之前偷走他的護照、提款卡、身份證及電話等財物,以毀滅它們作威脅,故他無計可施。至案發日他因仍未取回文件財物,又怕事件驚動鄰居引來恥笑會丟臉,故未有報警求助。
辯方則指林作古仔,因早知辯方追查他入院紀錄,才先發制人誣衊被告此兩日皆襲擊他,林否認。辯方再指林庭上口供多處沒記於口供紙上,當中內容亦有不同之處,林則分別以當時神志混亂精神未回復、疏忽無留意、「阿sir寫錯」等理由作解釋。周四續審。
案件編號:DCCC377/17
記者:蔡少玲
事主林志華(43歲)昨在庭上接受盤問時突然提到,被告伍寧頤(34歲)若肯承認過錯,他本想「畀機會佢簽保守行為」,惟被告卻逃避刑責,目中無人,林對其行為徹底失望,認為她「冇得救」,故上周才會在庭上展示一隻載有二人對話的光碟。惟據知控辯雙方均不會採用。
辯方問林在facebook上留言提到「犯太歲」,是否迷信的表現,林否認,指他實是「用迷信語氣嚟突出我坎坷嘅遭遇」,控訴生活和工作的不如意。惟他同意認識《大悲咒》和《藏傳大悲咒》,指有段時間因母親身體差,一個月內多次入院,被告當時非常強調《大悲咒》對健康的好處,更曾親自唱錄給他轉交媽媽聽。林隨後受其影響,亦向她學習以梵文唱《大悲咒》,並唱錄送給她聽。
指無報警因怕鄰居恥笑
就林遭被告以刀背襲擊一事,林昨改口稱被告其實前年6月30日案發日而非前一天得知他被炒之事。案發日她以拳頭擊打他鼻樑眉心,及扯其頭髮叫醒他上班時,林才告知被炒魷。被告隨後手持兩公升滾水追潑他,又用菜刀鋸齒狀一面先後鑿打他的頭頂、鼻樑等處30多次,令他出血。
林更指被告除案發日外,同月的9日和22日亦曾向他施襲,導致他受傷入院,其中一次鼻樑更縫上5、6針,他曾向警方投訴,但未被理會。
林指想過將被告趕走,惟因被告之前偷走他的護照、提款卡、身份證及電話等財物,以毀滅它們作威脅,故他無計可施。至案發日他因仍未取回文件財物,又怕事件驚動鄰居引來恥笑會丟臉,故未有報警求助。
辯方則指林作古仔,因早知辯方追查他入院紀錄,才先發制人誣衊被告此兩日皆襲擊他,林否認。辯方再指林庭上口供多處沒記於口供紙上,當中內容亦有不同之處,林則分別以當時神志混亂精神未回復、疏忽無留意、「阿sir寫錯」等理由作解釋。周四續審。
案件編號:DCCC3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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