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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集會被控「加重違令」罪 澳門最年輕議員蘇嘉豪 面臨中止職務長青網文章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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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1月14日 21:35
2017年11月14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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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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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澳門歷來最年輕立會議員蘇嘉豪當選不足兩個月即面臨被中止職務。泛民生力軍蘇嘉豪涉去年5月在澳門行政長官官邸外非法集會,被控加重違令罪,本月底審理。立會將討論是否中止蘇職務,若通過將是澳門回歸以來首次有議員因涉刑事罪被中止職務,若判監30日以上更會被DQ。蘇指起訴不合理,斥當局濫捕;有澳門泛民議員斥屬政治打壓,「係咪香港教?都幾荒謬」。
記者:鍾雅宜 梁銘恩
澳門電台昨日報道,蘇嘉豪涉嫌干犯加重違令,因應初級法院第四刑事法庭法官張穎彤的要求,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本周四(16日)將舉行會議,研究是否中止蘇的議員職務及是否許可他出庭應訊,預計本月20日前將意見提交大會。蘇被指去年5月遊行至行政長官官邸時沒有按警方指示離開而涉嫌觸犯加重違令罪。
蘇斥濫捕 泛民:係咪香港教
蘇嘉豪接受《蘋果》查詢時稱,今年6月接獲法院起訴通知,而當時正是醞釀參選立法會議員之時,案件將於本月28日開審。蘇認為因示威行動被起訴並不合理,斥保安局濫捕,否認當日曾作犯罪行為,但「好難評估(表決結果)會點」,擔心司法程序漫長,「都唔知要停職幾耐」,只盼議員工作能持續。他預計表決大會將在政府發表施政報告後進行,暫時無礙他就施政報告質詢。
根據立法會議員章程,議員如涉及可處分不超過3年刑期的刑事案,審理案件的法官需通知立法會,由立法會決定是否許可中止議員職務,法官也需取得立法會許可,才傳召議員出庭應訊,暫停職務期間不能開會和提出質詢。
屬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成員之一的泛民議員區錦新指出,知悉本周四開會討論主席批示,他指如有議員涉刑事案會交該委員會討論,意見會交予主席及大會參考,並由全體議員表決。若獲過半數議員通過,其職務便會被中止,至審訊完結才可復職,若議員最終被判監30日以上,其議員資格會被褫奪。區錦新坦言難評估表決結果,「我自己梗係反對,但議會大部份都係建制派」。
另一泛民議員吳國昌則稱澳門鮮有發生類似情況,「係咪香港教?都幾荒謬」。若事件屬實,等同政治打壓,他亦擔心議會內大部份屬建制派議員,「如果有人落order,建制派實會發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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