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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全國人大明年3月將成立號稱是反貪重要機構的國家監察委員會,全國人大官網前日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向社會徵求意見,法律條文曝光,內地法學界一片譁然;眾多名人學者紛紛出聲,質疑當局授予未來監察委超法律權力,中共是以家法治國,該法律若出台不但不是中國法治進步,反是退步;更有學者呼籲全國人大代表明年3月抵制這部法律通過。
全國人大公佈的監察法草案共10章67條,規定了監察機關的基本定位、監察範圍、職責、權限、程序等。明確監察委由人大產生並對其負責,實行監察官制度。根據草案監察機關將對六大類公職人員進行監察,包括黨政機關、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公務人員、國企管理人員、公辦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衞生及體育等管理人員、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中管理人,及其他公職人員。
「留置」取代「雙規」
總體上,這部法律對未來監察委賦予相當現時紀委、檢察院反貪部門的功能和權限,例如過往中共紀委對官員「雙規」的措施被受質疑,在監察法草案被「留置」取代,換湯不換藥將雙規合法化;草案規定「除了有礙調查,應在24小時內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單位或家屬」。換言之監察官完全可以有礙調查為由,拒不通知家人。草案同時未提及留置期間律師介入問題。
這部法律草案甫曝光即引起內地法律界高度關注。包括北大法學院教授陳瑞華、著名法學教授徐昕、陳光中、童之偉,以及知名律師劉曉原、周澤、劉博今、段萬金等,紛紛在微信、互聯網上撰文出聲,質疑這部法律草案。童之偉教授直言,監察體制改革「除非修憲別無選擇」,質疑當局有違憲之嫌。
律師籲人大代表抵制
陳光中教授更指,監察法草案應增設律師介入制度,在調查中應允律師介入,確保程序正義和人權保障,提高辦案質量和防止冤假錯案。有學者指草案賦予監察官12項調查權,包括以前紀委沒有的技術偵察權,但對如何避免這些權力被濫用着墨甚少;例如對留置人員24小時要通知家人、對調查階段的律師介入,均模糊表述,不如刑事訴訟法明晰。
有律師指,中共實質上是以家法形式治國,該法律若通過不是法治進步,而是相反。律師劉博今呼籲2,00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明年3月開會時一定要以良心出發,對這部法律提出修正或抵制其通過,否則禍害全國。刑辦律師陳有西表示,當局通過這部法律勢在必行,不如朝野努力,促成其修訂成一部良法。
《蘋果》記者/微信
全國人大公佈的監察法草案共10章67條,規定了監察機關的基本定位、監察範圍、職責、權限、程序等。明確監察委由人大產生並對其負責,實行監察官制度。根據草案監察機關將對六大類公職人員進行監察,包括黨政機關、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公務人員、國企管理人員、公辦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衞生及體育等管理人員、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中管理人,及其他公職人員。
「留置」取代「雙規」
總體上,這部法律對未來監察委賦予相當現時紀委、檢察院反貪部門的功能和權限,例如過往中共紀委對官員「雙規」的措施被受質疑,在監察法草案被「留置」取代,換湯不換藥將雙規合法化;草案規定「除了有礙調查,應在24小時內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單位或家屬」。換言之監察官完全可以有礙調查為由,拒不通知家人。草案同時未提及留置期間律師介入問題。
這部法律草案甫曝光即引起內地法律界高度關注。包括北大法學院教授陳瑞華、著名法學教授徐昕、陳光中、童之偉,以及知名律師劉曉原、周澤、劉博今、段萬金等,紛紛在微信、互聯網上撰文出聲,質疑這部法律草案。童之偉教授直言,監察體制改革「除非修憲別無選擇」,質疑當局有違憲之嫌。
律師籲人大代表抵制
陳光中教授更指,監察法草案應增設律師介入制度,在調查中應允律師介入,確保程序正義和人權保障,提高辦案質量和防止冤假錯案。有學者指草案賦予監察官12項調查權,包括以前紀委沒有的技術偵察權,但對如何避免這些權力被濫用着墨甚少;例如對留置人員24小時要通知家人、對調查階段的律師介入,均模糊表述,不如刑事訴訟法明晰。
有律師指,中共實質上是以家法形式治國,該法律若通過不是法治進步,而是相反。律師劉博今呼籲2,00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明年3月開會時一定要以良心出發,對這部法律提出修正或抵制其通過,否則禍害全國。刑辦律師陳有西表示,當局通過這部法律勢在必行,不如朝野努力,促成其修訂成一部良法。
《蘋果》記者/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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