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鵲巢鳩佔 事主姊上門揭發長青網文章

2017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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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1月08日 06:35
2017年11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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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事主林志華形容與被告伍寧頤只是「多嘢傾嘅朋友」,非「親密朋友」,起初被告要求他收留時,林非一口答應,但因經不起被告電話攻勢才答應。庭上資料顯示,事主被淋滾水入院,但沒向任何人透露遇襲,其姊後來上門發現單位遭被告與另一男子「鵲巢鳩佔」。


林志華一直沒工作,靠家人接濟,其姊按月付他車馬費,要他到老人院探望和照顧年老母親。林閒時會上網打機或追劇,亦會上facebook結識朋友。林供稱,被告最初透露東涌的住所只是朋友借予她暫居,其後稱因林經常出入單位令屋主不快,要她搬走。被告之後晚晚致電和傳訊息給林要求收留,聲稱如林不收容她「她就快死」。


曾要求就收留求籤

被告在林面前亦表現迷信,事無大小均習慣求籤,曾要林就她「住我屋企好唔好」到黃大仙求籤,結果求得上籤,所以林必定要收留她。


被告又曾指同年9月要到澳洲讀書,最多只打擾林2至3個月。林基於內疚等因素無奈答應。他說因視被告為朋友故沒收租,被告承諾分擔一半電費卻無兌現,他替對方買飯盒、煮麵,被告亦從不付款。


控方於開案陳詞透露,林志華胞姊案發前見林身有傷痕,但林均稱是工傷。林受傷送院後一直沒報警亦沒通知其姊,其姊上門探訪時見被告與另一男子在單位內,被告聲稱林正在上班。林姊後來找到留院的弟弟,他稱因怕遭被告毆打不敢回家,林姊上門趕被告離開,但遭被告拒絕,遂報警求助。警方於今年1月15日於機場截獲被告並拘捕。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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