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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梁振英掟臭魚治 吳文遠判囚3周「任何判刑都唔會阻嚇到我」長青網文章

2017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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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1月01日 18:35
2017年11月01日 18: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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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趁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到中區一個票站投票時,向他抗議及扔出一份臭魚三文治。梁彎身閃避,臭魚治擊中梁身後的總督察。吳被控普通襲擊罪昨裁決,法庭信納梁振英是誠實證人,而吳梁並非朋友,不相信吳所指梁會同意接下三文治,裁定罪名成立。吳親自求情指「任何判刑都唔會阻嚇到我」,最終被判3星期監禁,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記者:伍嘉豪
控罪指被告吳文遠(40歲)去年9月4日在半山高主教書院外,襲擊署理總督察劉泳鈞。吳曾自辯稱梁振英表情「得戚」及「戚眉戚眼」,有「放馬過來」之意,故他送上三文治,預期梁默許及會接住。
裁判官蘇惠德昨裁決指,督察等警員證供與影片脗合,相信督察沒同意吳文遠向他投擲物品。吳與梁振英以往只在示威場合見過面,不是朋友,吳不發一言掟物,梁不會偶然同意接下;吳的辯解只是想合理化自己行為,純屬開脫,並不可信。蘇官認為梁沒表現默許吳的行為,吳蓄意向他投擲三文治但誤中副車,裁定他罪成。
准保釋等候上訴
另外,吳在facebook直播影片承認向梁掟臭魚治,控方認為是招認,吳則指是嬉笑怒罵及不認真說笑,旨在揶揄梁,不預期警方觀看。蘇官指吳承認影片設定為公開,明顯不介意警員看到,接納片段呈堂。
吳求情稱出身深水埗基層,少時學業優異,在澳洲取得雙學位後在跨國企業任職策略顧問。他2009年加入社民連,「因為睇唔過眼香港社會嘅不公不義,選擇為弱勢發聲」,對為弱勢做事深感榮幸,「任何判刑都唔會阻嚇到我」。他指每10名長者有4人貧窮,基本生活尊嚴不保,三文治也可能是奢侈品。
蘇官強調判刑僅針對被告行為及造成的傷害,與他向權貴抗議無關,法庭一向尊重及竭力保障表達自由。被告以暴力宣洩對施政的不滿,須判處阻嚇刑罰,否則他人會仿效,威脅到服務社會的公職人員,判囚3周。
吳文遠庭外稱不評論刑期長短,「大家香港人睇在眼內」,但指只有香港這樣荒謬的地方才會出現3星期判刑。他指暴力政權漠視貧富懸殊,案中示威是為爭取全民退休保障,案件屬政治檢控。若法庭判重刑,不論是否法官個人意願,客觀上都令司法制度淪為威權政府的打壓工具。
案件編號:WKCC36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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