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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拒公開會議紀錄 申訴署跟進長青網文章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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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0月23日 23:34
2017年10月23日 23:34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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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酒牌局成員羅揚傑妻子旗下餐廳Rhoda,先後在去年6月及今年5月向酒牌局申請酒牌,局方兩次均以閉門會議方式直接批准其申請。為查核羅有否出席及參與審議涉事餐廳的酒牌申請,記者曾要求食環署新聞主任、甚至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向該署申請索取會議紀錄,惟均被拒絕。《蘋果》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後,公署正展開調查。
守則列明涉公眾利益可披露
記者首次查詢時透過食環署新聞主任索取會議紀錄,新聞主任回覆時指有關會議紀錄屬內部文件,拒絕提供。記者之後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向該署的公開資料主任索取,對方亦以「第三者不同意披露有關資料」為由,拒索取資料申請。
根據《守則》,公眾欲索取的資料如果是由第三者持有或提供,而第三者又拒絕披露,政府部門可拒絕提供;惟條文中亦列明,如披露資料的公眾利益超過可能造成的傷害,則可予以披露。記者正就此方向要求該署作內部覆檢,同時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公署回覆指正就個案作全面調查。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是次個案或涉利益衝突,與公眾利益有關,促當局盡快公開會議紀錄,「睇唔到入面會有乜嘢機密資料,點解要刻意隱瞞?」
曾任酒牌局成員的律師黃國桐指,局方接獲酒牌申請時,如申請沒遭警方或市民反對,食環署會直接審批並簽發酒牌;遭反對或有爭議的申請,酒牌局成員會開閉門會議,以決定是否批准申請,又或召開公開聆訊邀請申請人和反對者出席,當面陳述理由。他又指,曾被控無牌賣酒的申請人,大多會被列作有爭議個案處理。
酒牌局網頁顯示,2016年本港有7,696家食肆、酒吧及會社領有酒牌。有熟悉酒牌流程人士指,一般申請需時3個月。根據食環署「酒牌/會社酒牌申請指南」,有意申請酒牌或續牌人士,填妥表格後須連同相關文件,交回酒牌辦事處。提交申請後,要按指定格式,在報章刊登有關其申請的公告;而申請續牌一般須於牌照期滿前3至4個月提出申請。
■記者梁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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