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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義務為香港電台拍節目,原定下月播出,卻突遭政府質疑未有按官員離職規定申報,有港台製作人員透露受到壓力,而特首辦要求曾俊華作申報,否則會令官員離任後工作申報制度形同虛設。曾俊華透過發言人稱,有關工作純屬嘉賓性質,並無收取報酬亦非受僱。民主派議員指出,前特首梁振英被揭發未經申報出任兩間公司董事,卻獲特首辦袒護指非牟利工作毋須申報,政府明顯是雙重標準。
記者:麥志榮 呂浩然
曾俊華7月起為香港電台拍攝新一輯《香港故事》節目。據《明報》昨日報道,港台接獲特首辦查詢,對曾未有向「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申報表達關注。
港台昨日報道有關事件時,引述政府發言人證實,特首辦常任秘書長丁葉燕薇曾向廣播處長梁家榮發電郵,提醒曾俊華未有申報,希望曾合作,否則整個高官離職後工作申報的機制,就形同虛設。
工會憂影響節目自主
報道又引述港台機構傳訊組總監伍曼儀表示,《香港故事》將於下月播出,節目宣傳和播放計劃未有受影響。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擔心,事件影響製作團隊和節目自主,希望處長清楚交代。
曾俊華昨日透過發言人回應,指拍攝或錄製電台或電視節目,純屬嘉賓性質,並無收取報酬,當中不涉及個人或合夥業務,或他個人受僱於任何機構。
事實上前特首梁振英早前出任兩間有關一帶一路的公司董事,也是被傳媒揭發後才通知政府,稱公司為非牟利性質,特首辦當時稱,非牟利工作毋須獲批准。
民主黨林卓廷表示,曾俊華從事的只屬自願性服務,又不受薪,無違反指引。相反梁振英出任兩公司董事,是在被傳媒揭發後才申報,又辯稱屬非牟利性質。當局處理手法有雙重標準之嫌,「對曾俊華個標準突然提得好高,對梁振英就好鬆」。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指引」並未明確規定不收報酬便不用申報,由於曾俊華去向受公眾關注,所以要求他就為港台拍攝節目及在商台開咪提供資料,供相關諮詢委員會考慮。
政府表示目前未有訂出限期及會有甚麼進一步行動。而特首辦聯絡港台是因為港台同屬政府部門,所以有責任提醒港台,強調絕非施壓。而商台則屬私人機構,所以政府沒有角色介入。
記者:麥志榮 呂浩然
曾俊華7月起為香港電台拍攝新一輯《香港故事》節目。據《明報》昨日報道,港台接獲特首辦查詢,對曾未有向「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申報表達關注。
港台昨日報道有關事件時,引述政府發言人證實,特首辦常任秘書長丁葉燕薇曾向廣播處長梁家榮發電郵,提醒曾俊華未有申報,希望曾合作,否則整個高官離職後工作申報的機制,就形同虛設。
工會憂影響節目自主
報道又引述港台機構傳訊組總監伍曼儀表示,《香港故事》將於下月播出,節目宣傳和播放計劃未有受影響。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擔心,事件影響製作團隊和節目自主,希望處長清楚交代。
曾俊華昨日透過發言人回應,指拍攝或錄製電台或電視節目,純屬嘉賓性質,並無收取報酬,當中不涉及個人或合夥業務,或他個人受僱於任何機構。
事實上前特首梁振英早前出任兩間有關一帶一路的公司董事,也是被傳媒揭發後才通知政府,稱公司為非牟利性質,特首辦當時稱,非牟利工作毋須獲批准。
民主黨林卓廷表示,曾俊華從事的只屬自願性服務,又不受薪,無違反指引。相反梁振英出任兩公司董事,是在被傳媒揭發後才申報,又辯稱屬非牟利性質。當局處理手法有雙重標準之嫌,「對曾俊華個標準突然提得好高,對梁振英就好鬆」。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指引」並未明確規定不收報酬便不用申報,由於曾俊華去向受公眾關注,所以要求他就為港台拍攝節目及在商台開咪提供資料,供相關諮詢委員會考慮。
政府表示目前未有訂出限期及會有甚麼進一步行動。而特首辦聯絡港台是因為港台同屬政府部門,所以有責任提醒港台,強調絕非施壓。而商台則屬私人機構,所以政府沒有角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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