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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燒炭亡 警方列自殺協定長青網文章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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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0月19日 06:35
2017年10月1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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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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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警方調查前日油麻地上海街雙屍命案,發現男女死者倒斃單位內有4盆燒剩炭灰及飲剩烈酒,估計二人相約自殺,暫列自殺協定事件。法律界人士指,現行法例下自殺不屬刑事罪行,但任何人作出自殺協定則屬違法,已屬干犯誤殺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將剖屍確定死因

喪命男女分別是47歲任職技工姓余男子及35歲任職保險業姓陳失婚婦,二人的家屬昨晨到殮房認屍,神情哀傷。據知二人身上無傷痕,警方將剖屍確定死因,並了解二人生前有沒有服藥。前日傍晚6時許,陳的前夫報警指與她失去聯絡,警員趕至上海街380號一單位調查,當時大門反鎖,二人倒斃地上,遺下4盆炭灰,一支飲剩烈酒及陳留給親人交代銀行安排信件。警方指二人無欠債,懷疑因感情問題輕生。


案中二人同死,警方將案件暫列自殺協定事件。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按《侵害人身罪條例》,現時自殺不屬刑事罪行,但自殺協定屬《殺人罪行條例》,即指任何人若與另一人制訂自殺協定並按協定行事,雖然不算謀殺罪,但當事人已經干犯誤殺罪,罪成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記者鄭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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