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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法官案今提堂 法院增保安長青網文章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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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0月19日 20:35
2017年10月19日 20: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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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金鐘高等法院前日發生有人闖法庭揮刀指嚇法官事件,警方昨晚落案控告姓余男子(53歲)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事隔一日,高院入口有多名警員駐守,保安明顯加強。
立會議員及多名法律界人士稱事件反映現時各級法院保安不足,建議司法機構增強安檢,署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鄧國楨稱要平衡自由和安全,認為警方與司法機構可再作研究。
現時高院及區院的保安工作外判給威智護衞公司,記者昨致電該公司查詢會否加強保安,職員拒絕回應。昨日高院正門和後門均有警員駐守,亦有警員在外圍巡邏,惟前日發生事故的法庭無保安駐守,而遭恐嚇的陳嘉信法官昨無案在高院審理。東區法院外則有至少5名軍裝警員巡邏,保安明顯加強。
被捕姓余男子於2008年遭警方當偷渡客拘捕及控告襲警,他獲判無罪後向警務處索償但被陳官判敗訴,提上訴亦被拒。前日上午9時半,余到高院領取申請上訴許可判詞,得悉敗訴後涉嫌持菜刀闖入法庭恐嚇陳官,8小時後自首。
律師:自首道歉助減刑
警方最初將事件列藏攻擊性武器,其後改列刑事恐嚇,大律師陸偉雄指前者最高判囚3年,後者若以簡易治罪程序處理可判罰款2,000元及入獄兩年,按公訴程序處理則最高囚5年,因事件嚴重,未知律政司會否加控藐視法庭,但若疑犯認罪會扣減3分1刑期,而自首及向公眾道歉亦有助申請減刑。
警方指現時會派庭警駐守裁判法院,當司法機構處理較高保安風險案件亦會作出協助,警方已加強巡邏法院,未來會繼續與司法機關檢視安排。
■記者翁鈺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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