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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持刀大鬧高等法院的余祖林(圖),自2008年起展開一段長達9年的官司路,多次興訟向警務處索償,其間屢敗屢試上訴,而最初判他敗訴的正是昨日被他亮刀指嚇的法官陳嘉信。
2008年11月,當時44歲的余祖林來港到上水探親,其間遭3名警員誤當偷渡客拘捕,當時警方更控告他襲警罪,翌年案件審結他獲判無罪釋放,算是還了清白。可是余心有不甘,反指當時警方曾毆打他,警方要為此負責,同時為自己討回公道,於是循民事向警方索償66萬元人民幣。
獲知再敗訴兼須付訟費
2013年索償案開審,余未聘有律師,親自上庭答辯,可是4年後法官陳嘉信判他敗訴,他不服提出上訴。2015年,上訴庭以原審法官陳嘉信未有顧及余與訟人及證人的雙重身份,命令他在審訊途中離開法庭4分鐘,以便與辯方討論案件,認為此舉侵犯人權,亦對余造成不公平,因此裁定上訴得直,案件須發還重審。
去年索償案於區院重審,至今年區院宣判余敗訴,但余仍不絕望,過去兩個月他再就索償案向上訴庭提出申請上訴許可,結果他昨到上訴庭拿取判詞,得知再敗訴,更要付1.3萬元訟費,疑因此萌生報復心理,涉拿刀硬闖高等法院,向當初判他敗訴的法官陳嘉信恐嚇。
■記者關英傑
2008年11月,當時44歲的余祖林來港到上水探親,其間遭3名警員誤當偷渡客拘捕,當時警方更控告他襲警罪,翌年案件審結他獲判無罪釋放,算是還了清白。可是余心有不甘,反指當時警方曾毆打他,警方要為此負責,同時為自己討回公道,於是循民事向警方索償66萬元人民幣。
獲知再敗訴兼須付訟費
2013年索償案開審,余未聘有律師,親自上庭答辯,可是4年後法官陳嘉信判他敗訴,他不服提出上訴。2015年,上訴庭以原審法官陳嘉信未有顧及余與訟人及證人的雙重身份,命令他在審訊途中離開法庭4分鐘,以便與辯方討論案件,認為此舉侵犯人權,亦對余造成不公平,因此裁定上訴得直,案件須發還重審。
去年索償案於區院重審,至今年區院宣判余敗訴,但余仍不絕望,過去兩個月他再就索償案向上訴庭提出申請上訴許可,結果他昨到上訴庭拿取判詞,得知再敗訴,更要付1.3萬元訟費,疑因此萌生報復心理,涉拿刀硬闖高等法院,向當初判他敗訴的法官陳嘉信恐嚇。
■記者關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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