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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中的一名女陪審員,因遭僱主、即衞生署要求在周六上班而鬧出風波,署長陳漢儀前日被傳召到法庭解釋,但始終不肯承諾會否不要求該員工上班。法官昨重申,陪審員在休庭期間沒有責任上班,要求各陪審員轉告其僱主,若違反法官命令,屬藐視法庭,需要面對懲罰。
署長陳漢儀及律政司的大律師,前日均有到高等法院向法官陳慶偉解釋,指是按《公務員事務規例》而要求該任職護士的陪審員在周六上班。二人表示會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請示如何跟進,署方會於下周一再向法庭交代。
麥靖宇:建議授勳不等同提名
惟法官陳慶偉沒有待至下周一,昨再次向陪審團指,根據《陪審團條例》第22條,在休庭至聆訊恢復期間,各陪審員沒有責任上班,審訊期間,陪審團仍是在法官的掌控之下。法官指示各陪審員轉告其僱主,這是法官的命令,如有違反屬藐視法庭,會受懲罰。
衞生署昨回覆記者查詢稱沒有補充;公務員事務局則稱,局方、衞生署與律政司會跟進。
至於曾蔭權涉貪案,特首辦前常秘麥靖宇昨繼續作供。辯方盤問麥時指,建議授勳與提名授勳不同,因任何人或機構都可以作建議,正如行政長官也可以建議本案主控官David Perry在法律界別獲授勳,但不等於Perry會獲提名,因提名誰,是由政策局或部門考慮後決定。
麥同意辯方說法,並確認2011年時曾蔭權除建議建築設計師何周禮外,亦建議一名姓嚴的建築師獲授勳。而當時何的提名表格,是由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簽署。提名表格會交到由時任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任主席的遴選委員會制訂入選名單。麥已作供完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84/15
■記者黃幗慧
署長陳漢儀及律政司的大律師,前日均有到高等法院向法官陳慶偉解釋,指是按《公務員事務規例》而要求該任職護士的陪審員在周六上班。二人表示會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請示如何跟進,署方會於下周一再向法庭交代。
麥靖宇:建議授勳不等同提名
惟法官陳慶偉沒有待至下周一,昨再次向陪審團指,根據《陪審團條例》第22條,在休庭至聆訊恢復期間,各陪審員沒有責任上班,審訊期間,陪審團仍是在法官的掌控之下。法官指示各陪審員轉告其僱主,這是法官的命令,如有違反屬藐視法庭,會受懲罰。
衞生署昨回覆記者查詢稱沒有補充;公務員事務局則稱,局方、衞生署與律政司會跟進。
至於曾蔭權涉貪案,特首辦前常秘麥靖宇昨繼續作供。辯方盤問麥時指,建議授勳與提名授勳不同,因任何人或機構都可以作建議,正如行政長官也可以建議本案主控官David Perry在法律界別獲授勳,但不等於Perry會獲提名,因提名誰,是由政策局或部門考慮後決定。
麥同意辯方說法,並確認2011年時曾蔭權除建議建築設計師何周禮外,亦建議一名姓嚴的建築師獲授勳。而當時何的提名表格,是由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簽署。提名表格會交到由時任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任主席的遴選委員會制訂入選名單。麥已作供完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84/15
■記者黃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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