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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寺違規賣龕位拒退款長青網文章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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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0月17日 20:35
2017年10月17日 20: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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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監管私營骨灰龕條例今年中實施,私營龕場在寬限期間不能租售新龕位。在龕位供不應求下,消委會今年首9個月,便共接獲7宗有關私營骨灰龕位投訴,呼籲消費者留意合約詳情。
其中有投訴人買了龕位但未能安放骨灰,亦有個案顯示龕位合約訂立過程草率,買賣文件粗疏,投訴人因資料不符被拒絕領取龕位。
合約粗疏錯名無法上位
其中一宗個案投訴人於2009年以近$4.6萬,為長輩預先購入某禪寺的骨灰龕位,該寺後來指自己並非政府認可龕場,更無委託第三方出售龕位,停止對外開放。投訴人獲悉後要求退款,惟被轉介至另一間公司處理但無具體跟進。
經消委會介入後,禪寺及被轉介公司都沒有確切回覆,消委會已向有關投訴人提供消費者訴訟基金資料,循民事途徑追討。
另一宗個案為投訴人母親20年前在某寺觀,以$8,600元購買一個龕位備用,至今年初去世。投訴人帶同單據到寺觀領取龕位,惟職員指單據上名字與投訴人母親身份證名字不同,拒絕提供龕位。投訴人其後作宣誓證明,但寺觀不接受,經消委會介入,寺觀仍無法提出解決方法,該會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監管私營骨灰龕的條例今年6月生效,但發牌委員會今年12月30日才接受牌照申請,故不少龕場為免違法而暫停服務。黃鳳嫺認為,有關法例上有真空期並不理想,現時情況如很大「黑洞」,冀發牌委員會盡快處理牌照申請。
■記者梁麗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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