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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威權管治第一戰 令港人覺醒 獄中度21歲 黃之鋒:無悔傘運決定長青網文章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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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0月14日 20:35
2017年10月14日 20: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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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昨天(13日)是黃之鋒21歲生辰,也是佔旺藐視法庭案宣判之日。之鋒早前應《蘋果》之邀撰寫獄中家書,訴說他在獄中對傘運的省思。之鋒回想,若在傘運首周就擴大佔領規模,或可增加談判籌碼,「只可惜歷史沒有如果,但我仍無悔三年前所作的每一個決定」。
記者:白琳
三年前的昨天,之鋒在佔領區慶祝18歲生日。三年後,他在壁屋懲教所服刑逾月,昨以佔旺案被告身份再上法庭。他對佔領區點滴記憶猶新,「萬人空巷的畫面,更是讓我感受最深,因這象徵着一個命運共同體的出現……中環金鐘的高樓大廈不能再代表香港,因為高樓大廈下的抗爭者,才能代表香港這個地方的面貌,而香港人站了出來,要做香港的主人」。
之鋒寫道,傘運期間決策時「不能拿着水晶球預知未來」,只能在有限的經驗、資訊和時間下判斷,「若然能在政府施放催淚彈首周擴大佔領規模,說不定能為運動增加更多議價籌碼」。重奪公民廣場行動為傘運揭開序幕,雙學三子也因此入獄,之鋒不曾後悔,「也是我六年參與社會運動以來,下得最好的決定。」
傘運之初,之鋒曾視此為「最後一戰」,「曾想過香港即將變天,民主普選已是距離我們一步之遙」,然而「公民社會這三年來的轉變才讓我驚覺,這只是香港人共抗威權管治的第一戰……還算是認清了殘酷的現實」。港人終驚覺爭取民主需付上代價,「我們過去在港英殖民地活於『有自由無民主』的虛擬世界,誤信此地缺乏民主居然會有健全法治……發了三十年夢後……覺醒遲到好過無到」。隨本土派參選權被封殺、DQ6議員等事件,「顯然我們需重新理解當下的中港關係及司法體制」。
「等一場規模更大的運動」
之鋒指為民主付出「代價」,包括成為新一代政治犯。他稱以往港人對政治犯理解限於深圳河以北的內地維權人士,「終究實現民主普選的願景絕非那麼廉價,大規模搜捕、審訊和判囚仍是必經之路」。他在獄中讀到講述台灣民主轉型的《百年追求》,指民主運動源自不斷犧牲、挑戰,至統治者「不得不妥協」。觀乎目前局勢,「等待一場比傘運規模更大的運動換來普選,如今看來還要至少多五至十年時間」。他籲國際社會站在政治犯的一方,「讓香港人不感孤單……香港雖小,卻因香港人和你們伸出援手,而變得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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