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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逃14載 涉貪3億縮至3,129萬第一女巨貪楊秀珠判囚8年長青網文章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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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0月14日 21:35
2017年10月14日 21: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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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十九大前夕,浙江省杭州市中級法院昨日對有「中國第一女巨貪」之稱、「百名紅通」頭號人物、外逃14年的楊秀珠作一審宣判。楊被裁定貪污受賄,合共囚8年,罰款8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95萬港元),追繳贓款2,640萬元(約3,129萬港元)。由於楊「主動」回國投案,因此涉案金額亦大大縮水近九成!此前,官方公佈其涉案金額2.532億元(約3億港元)。
經審理查明:1996年12月至1999年5月,被告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鐵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溫州市市長助理、副市長、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侵吞公款共計近1,905萬元(約2,258萬港元);為請託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共計約735萬元(約871萬港元)。法院認為,被告人楊秀珠的行為分別構成貪污罪、受賄罪,依法數罪並罰。鑑於其主動回國投案,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減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中央藉減貪款誘自首
有網民提出質疑,何以涉案金額僅2,640多萬元?與官方此前公佈的數據相差很大。2004年,溫州市紀委通報,楊秀珠被查清的涉案金額為2.532億元,但今年7月28日,楊涉貪污、受賄案在杭州開審,當局對其指控顯示,楊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1,905萬元,收受賄賂735萬元,楊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據悉,涉案金額大縮水近九成,與中方利誘其回國自首投案有關。難怪有網民表示:「紅通一號回國自首認罪悔罪,有示範作用。」這也成為過去5年,習近平上台後致力反腐的一大成績。
曾潛逃香港 去年投案
現年71歲的楊秀珠,曾任浙江省溫州市副市長、省建設廳副廳長等職務。2003年4月,楊得知自己貪腐事件敗露後外逃,在長達14年的亡命生涯中,先後竄逃至香港、新加坡、法國、荷蘭、意大利和美國等地,曾先後在荷蘭和美國提出政治庇護申請,但都被駁回,最終她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等方面的施壓和勸說下,於2016年11月中回國投案自首,成為第37名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
據中央紀委網站日前消息,跟着第46號的孔廣在本月12日投案自首,目前百名紅通人員已到案48人,接近半數。
《人民日報》/《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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