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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走違泊警告共享單車蠱惑招避過充公長青網文章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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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0月13日 22:35
2017年10月13日 22: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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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地政總署上月底在天水圍充公20多部違泊共享單車後,但違泊問題仍猖獗,日前再向區內32輛單車貼上違泊警告。地政總署等部門原擬昨晨限期屆滿到場清走違泊單車,但行動前有人撕走了警告,又或是移走單車,令人員白走一趟。有區議員促當局修訂法例及引入新科技,免違泊單車「走法律罅」逃避執法。
地政總署上月28日在天水圍違泊黑點天龍路、天瑞路一帶充公了29架單車,但情況未見改善。區議員李月民稱違泊妨礙行人路兼造成危險,故地政總署周二(10日)於天龍路再對32輛單車(包括約20部gobee bike及兩部obika)貼上違泊警告,下令在48小時限期屆滿前移走,否則會被充公。
區議員建議加螢光水印
李指警告貼出後翌日(11日)正午,曾發現有人撕走共享單車上的違泊警告;此舉疑為「走法律罅」,因若警告書失蹤令當局無法確認曾發警告,便不能充公有關單車。同日晚上,大部份涉事單車亦被移走;至昨晨約10時,地政總署聯同食環署、警方及清潔工到上址欲採取充公行動時,只見現場餘下小量共享單車,而車上不見有張貼違泊警告,無法充公,半小時後收隊離去。
李建議由貼出警告到沒收違泊單車,時限應縮短至一日內;而當局貼警告時,應同時拍照甚至在單車加上螢光水印作記號,確保即使警告書被撕走,當局仍可認出哪些單車已作警告。
■記者張培生、陳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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