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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過渡性房屋無具體計劃長青網文章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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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10月12日 19:35
2017年10月12日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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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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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社會有聲音要求政府興建貨櫃屋等解決基層住屋需要,施政報告終首次提及推展過渡性住屋,從5方向入手,包括促成房協將未補價單位租予有需要家庭及協助非牟利機構研究在閒置地建組合屋。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特首林鄭月娥「走數」,指部份措施根本無具體計劃,只是虛應市民訴求。
促房協出租未補價單位
早前有傳政府擬研究推行貨櫃屋等過渡性房屋,但施政報告中提及的5項建議均由民間主導,包括已公佈的要有光「光屋」及社聯「社會房屋共享計劃」;亦會促成房協試行讓轄下資助房屋業主將未補價單位以低於市值租金租給有需要家庭。消息指,政府尚未決定租金水平及合資格住戶,相信會包括公屋輪候冊申請人。
林鄭月娥競選時曾建議讓未補價居屋出租,但終無將居屋納入計劃,政府消息解釋,居屋受《房屋條例》監管,出租或分租屬違法,但房協資助房屋只受地契條款限制,可研究修改地契,較易實行。資料顯示,房協住宅發售計劃、夾屋及資助房屋綠悠雅苑共涉兩萬個單位,約1.6萬個屬未補價,但房協發言人指未知是否全數可納入計劃。
另外兩項建議包括研究讓整幢工廈免補地價改裝為過渡性房屋,及協助非牟利機構研究在閒置土地興建預製組合屋。消息指,前者模式將與改裝校舍相似,但未有具體計劃,重申政府暫不會主動興建過渡性房屋及研究建貨櫃屋等技術。
社聯曾研究興建貨櫃屋,行政總裁蔡海偉指,建貨櫃屋需遵照《建築物條例》,他認同樓宇安全不能降低標準,但「若建築物只係短期使用,係咪部份要求可相應調整?」希望政府可在技術上多給意見,「否則要好貴或者好長時間先起到」。社聯暫會使用私人發展商土地建屋,但若政府有閒置官地可租用他亦歡迎。
曾倡建貨櫃屋的民主黨尹兆堅批評政府建議屬「蜻蜓點水」,全無具體內容、時間表及規模,又不滿林鄭走數,未有如政綱所指容許居屋免補價出租,「未補價嘅得1.6萬,如果得一成出租就只得1,600個單位,只係杯水車薪」。
■記者鍾雅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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